台湾《中天新闻台》2020年申请换发卫星广播执照,遭到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决议“不予换照”,先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审判决《中天新闻台》胜诉,但“最高行政法院”6日废弃中天胜诉判决发回更审。对此,前立委蔡正元表示,这种案子有什么好推拖拉?并指NCC在第一次败诉后就应改正。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审认定,NCC以109年换照评分表取代原有的评分比重,形同改变执照核发标准,评分比重的差异足以造成不予换照的结果,但最高行认为适用法规不当。“最高行政法院”6日判决认为,因本案相关事实有再调查必要,废弃原判决,发回更审。目前《中天新闻台》就本案裁判已获23胜。
蔡正元昨天(7日)在中天节目《辣晚报》表示,通常,若案件发回更审,会说明是哪一点发生错误,但在这案子没看到这样的说法,北高行哪一点违背法条和事实?最高法院是法律审,高等法院是事实审,指出这个事实应该引用什么法律处理,而最高法院只能说,引用的法条对不对。
同台的前立委郭正亮补充,若最高行讲了,就会被知道在乱来,若最高行指出法条引述错误,刚好会暴露自己的错误。
蔡正元直呼,台湾已变成“青鸟黑熊”,程度低落到无法想象的地步。他质疑,“这种案子有什么好推拖拉?第一次输了NCC就要改正。”但NCC却不断拖延,把法律原则丢到一边,这就好比最近的罢免案,《选罢法》修正案通过后,连署应附身份证,“中选会”却说,在法律通过前送来的不用,但法律的原则是“程序从新,实质从旧”,摆明就是要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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