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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记者从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为支持和鼓励更多劳动者在我市自主创业,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市将对在咸宁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返乡创业人员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次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返乡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人员,各类返乡人员在咸宁市初次办理注册登记(注册5年内),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上半年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下半年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
本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王裕华
编辑:章文静
监制: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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