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晓行动(八)|雷霆出击,永春法院“执行利剑”再出鞘!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13日凌晨6时许,永春法院执行局再次集结力量,掀起第八次“破晓行动”执行攻势,聚焦交通事故、借款合同、婚姻家庭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对长期躲避、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亮利剑、出重拳。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

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2人

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2件

执行到位金额10余万元

张某与李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李某应向张某支付2.7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相关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因李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通过线上线下多次查控其财产。执行法官也主动研判被执行人行踪,在成功锁定被执行人李某行踪后,迅速采取行动,将李某拘传至法院。起初,李某心存侥幸,认为事隔多年,当事人都没来催讨,法院应该也不会再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此案将不了了之。经执行干警教育敦促、释法明理后,李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向张某清偿了全部款项。

林某在为陈某的房屋进行涉及水土方面的装修作业时,由于操作失误,致使吊机从楼上坠落,砸伤了顾某。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顾某遂向法院起诉陈某和林某。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陈某、林某需分别向顾某赔偿相应损失。判决生效后,陈某和林某却均未履行各自的赔偿义务,无奈之下,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调查得知,近期陈某和林某都在家中,于是决定兵分两路,趁两人熟睡之际,迅速出击,分别将陈某和林某堵在了家中。陈某起初还试图狡辩,但在执行干警出示确凿证据后,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最终还是联系家人凑齐了执行款。而林某却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院后,再次强调拒执的严重性,林某仍然抗拒执行、不肯履行义务,最终被送往拘留所进行司法拘留教育。

陆某与方某是朋友关系,陆某以创办公司为由向方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交由方某收执。后方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陆某要求偿还借款未果,便起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然而在后续履行过程中,陆某却没有按时支付款项,方某遂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方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调查核实后,火速赶往陆某家中,成功将其控制,并拘传到院。在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浅出阐明利害关系。陆某随后向亲戚朋友筹集了部分款项,并向申请人方某提出和解请求。方某见陆某确实难以一次性拿出全部款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与陆某再一次达成了和解协议。执行法官也郑重敦促陆某,务必如期履行和解协议,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执”解民忧,“行”在路上。永春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破晓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有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把胜诉当事人的“纸面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来源:永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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