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内有人卖淫嫖娼?多名男女当场被抓。现场画面曝光,真的是让人很无语。

近日,澧县公安局澧澹派出所联合县局治安大队复兴派出所,抓获组织卖淫犯罪嫌疑人赵某(女 40岁)李某(男60岁)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人于某等6人。

从抓捕现场看,一个男子低着头,看来也是很羞愧。其他的三位女子,虽看不清面容,但昂首挺胸的模样,真的是有担当的勇气。

经查2024年8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李某在澧澹街道,租用一仓库作为卖淫场所,组织于某谢某等5人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抽成谋取利益。

组织卖淫的被刑事拘留,其他6人被行政拘留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我在北京旧宫就是,每次路过都要被拉着,一直说自己家有小姑娘,刚来的20多,我打过举报电话,给她抄了,现在路过就清净的很,不过路过吕家营还是有”

还有的网友说:“出租房都租不起,不打码我都不瞧一瞧,肯定是个凤姐。”

也有的网友说:“ 看到我妻子了。”

还有的网友说:“建议多去酒吧抓一下,全是14五岁的。”

还有的网友说:“捉得好呀,早就应该举报了,每次刚刚开始就催时间了。”

总而言之,这样的行为真的是太丢脸了,不但有可能染上各种疾病,还涉嫌犯罪。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加大搜查力度,拯救一下这些失足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