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突破了1.25亿户,占全部经营主体总量的66.9%,是我国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类型。其中,大部分个体户都属于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
在如今统一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按1%征收,附加税也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个体户的税负压力得到了有效的降低。
除了增值税和附加税以外,个体户的个人经营所得税也能享受到政策的扶持,在核定征收的地方税收优惠下降低至1%以内:
①注册在税收扶持园区内的个体户可以申请个税的核定征收,个税经核定按0.5%-1%缴纳,综合增值税和附加税后的总税率为1.56%-2.06%。
②注册在税收扶持园区内的个体户若年开票额在120万以内且只开具普票,可以申请增值税和个税的免征,综合税负降低为零。
税收扶持园区是部分地方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为目的建立起来的孵化园区,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注册在园区内的个体户可以申请享受上述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
在核定征收的情况下,成本和进项不计入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同时核定的税率也通常较低,所以核定征收能够为缺少成本的个体户有效减轻纳税负担。
企业和个人若是承担沉重税负,可以在税收扶持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体户来对外承接业务,通过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扶持合规减负增效,扩大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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