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加快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现就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供应。新市民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青年人指18-35周岁;城市引进人才指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中心认定的群体。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须在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购买公租房等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政策,方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二) 诚信承诺书;(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四)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其中:

1.新市民群体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已落户城区不满三年需提交户口薄;

(2)未落户城区需提交居住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6个月以上)。

2.青年人群体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6个月以上)。

3.引进人才群体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中心人才证明。

4.农业转移人口群体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6个月以上)。

5.其他特殊群体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现役军人家属家庭、三孩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及其他优抚对象、伤病残退休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获得全国英模称号及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需提交有关部门证明。

四、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455-8710897

绥化市北林区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来源丨北林区建设局

北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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