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悬赏公告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艳与被执行人张保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保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艳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张保青

身份证号码:612401197202******

住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镇关坪村二组

02

执行案号及执行标的

执行案号:(2025)陕0902执430号

执行标的:70000元及利息

03

悬赏期限及悬赏条件

悬赏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电话:0915-5010555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康承江与被执行人张保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保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康承江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张保青

身份证号码:612401197202******

住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镇关坪村二组

02

执行案号及执行标的

执行案号:(2025)陕0902执429号

执行标的:230000元及利息

03

悬赏期限及悬赏条件

悬赏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电话:0915-5010555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来源:汉滨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