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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子女继承房产,要缴纳20%的遗产税?”

@王姐发来消息询问此事,说是来自中介的消息。

是真的吗?这一期我们就来关注一下关于继承的话题以及遗产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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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继承房产要缴纳20%的遗产税?

最近有不少人探讨,关于继承房产需要缴纳20%的遗产税的话题,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查询了相关的资料,网络上有一份关于财政部针对遗产税方面的回复图片,

其中有两个重点内容:

1、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开征遗产税,

2、没有遗产税并不代表继承遗产,就没有任何的税收。

根据现行的规定,如果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只要是自己住,那么就没有实际交纳税款的义务。

但是继承房产以后,将来要转售,就需要缴纳20%的房产转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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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转售继承来的房产,需要缴纳20%的个税,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而且,这里不仅仅包括继承的房子出售要缴税,赠与的房子出售也是要交这个税的。

因为根据2006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也就是说,如果你继承了隔壁王大爷赠与的房产,当初王大爷买这个房子是100万,现在市场卖价是300万,你将这个房子出售的话。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即(300万-100万)×20%=40万。

不过,如果卖出这个房子时,价格和当初买来一个价,就不需要缴纳这笔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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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继承房子后,符合“满五唯一”要求,即这个房子已经满足五年时间,并且是你目前唯一一个住房,那么你将房子出售,就可以免除这20%的个税。

而“唯一”呢,就要看继承以后,自己名下是不是只有这一套房,如果是,卖出不交个税,如果不是,就要缴纳。

当然,继承以后从此也不打算卖出,也是没有20%的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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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赠与、继承和买卖,哪个过户方式最划算?

目前父母的房子除了法定继承给子女以外,也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

1、继承过户

目前,如果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是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总共加起来也就小几百块,应该是三种过户方式中,性价比最高的一种。

但是,继承过户只能在老人去世以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而且还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所以办理过户手续会更为复杂。

举个例子,如果老王先与父亲王大爷去世,他的房子就不是儿子小王一人继承,而是由儿子和王大爷共同继承,除非王大爷放弃继承权,否则小王就没法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而且,如果王大爷有多个子女,想要让王大爷放弃继承权就没那么容易,因为将来王大爷的继承份额其他子女也享有继承权。

所以,继承过户看似简单,其实很可能出现独生子女也无法100%继承父母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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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赠与过户

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假设房产市值1000万,契税+印花税>30万

而且,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如此加和计算,成本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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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卖过户

如果父母采取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子给到子女,除了无需房款,各种税费其实一点也不低。

房屋买卖过户所需税费包括:

契税(卖方支付) 、交易手续税(卖方支付) 、登记费(买方支付) 、印花税

、评估费(买方支付) 、增值税及附加(卖方支付) 、个人所得税(卖方支付) 、中介费、委托公证费。

这些加加拢拢,500万的房子,起码要大几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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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总体来看,上述不同的继承方式,适合不同的家庭。

从目前我身边的案例,很多人都是这样处理的:生前立遗嘱,指定财产分配,这样避免了房产被外人分割。

而且,继承过户费用更低,将来如果不打算卖房的话,也不会产生20%的税费。

另外,即使将来要出售,有的人也可以继承过户以后,再采取措施规避。

举个简单例子:

王大爷立遗嘱将房子给到了儿子老王,老王名下已经有两套房,继承以后想将房子出售,但承担的税费太多。

于是,老王就将房子过户到名下无房的女儿小王名下,然后再出售这个房子,就不会产生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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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最终选择何种方式,还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及长远规划进行综合分析。(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