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
姐姐将亲生儿子送养给妹妹
8年后
姐姐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近日,一起抚养权争夺案尘埃落定。历经一审、二审,泰州法院最终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改判小宝归养母方抚养。
10多年前,同在上海打工的安徽女子肖雯与泰州小伙周刚相识相恋。婚后,二人多年未能生育子女。肖雯误以为是自己身体原因,于是请求也在上海的姐姐肖婷和姐夫许强再生育一个孩子,并交由自己抚养。肖婷夫妇当时已育有一双儿女,出于对妹妹的同情,便答应了这一请求。
此后,肖婷顺利怀孕,从产检到分娩全程使用肖雯的名字。儿子小宝出生后,其出生证明及户口等也均以周刚和肖雯的名义办理。此后,小宝随肖雯、周刚到泰州生活,并在本地小学读书。多年来,小宝在周刚、肖雯家备受宠爱,周围邻居也一直认为孩子是周刚、肖雯亲生的。
小宝四岁的时候,肖雯出轨并意外生下女儿小贝。之后,肖雯与周刚协议离婚,约定小宝和小贝均由肖雯抚养。妹妹离婚后,肖婷、许强夫妇担心小宝的未来,于是诉至一审法院,以自己是小宝的亲生父母为由主张抚养权。
一审法院以4人自认小宝系肖婷、许强所生,且肖雯、周刚未办理收养手续为由,判决小宝由肖婷、许强抚养,并支付肖雯、周刚10万元抚养费。肖雯与小宝感情深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泰州中院审理认为,身份关系不适用自认原则,未进行亲子鉴定便认定生物学父母存在程序瑕疵,且孩子年满八周岁,应尊重其意愿。
二审期间,承办法官秉持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小宝的生活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法官认为,小宝自出生起就与肖雯一家共同生活,建立了深厚亲情。小宝已年满八周岁,对自身成长经历和情感需求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小宝明确表示,“谁生的不重要,谁养的才重要”,不愿改变抚养关系。肖雯和周刚也表态愿意继续抚养小宝,并有能力为孩子成长提供良好环境。肖婷目前处于无业状态,许强此前曾摔伤,夫妻俩育有两个孩子,家庭负担较重。肖婷夫妇此时主张抚养权,冲击小宝现有生活且有违诚信。
经综合考量,法官认为维护现有稳定身份关系更利于小宝健康成长。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肖婷夫妇诉讼请求,改判小宝由肖雯方抚养。(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图文来源:微泰州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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