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人民法院根据邯郸市丛台区锦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3月14日受理对邯郸市丛台区锦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邯郸市丛台区锦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邯郸市丛台区锦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邯郸市丛台区锦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4月25日前向邯郸市丛台区锦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