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4月1日,安徽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1. 电价时段调整:

• 春秋季(2-6月、10月、11月):

• 高峰时段:6:00-8:00,16:00-22:00(共8小时);

• 平段:8:00-11:00,14:00-16:00,22:00-23:00(共6小时);

• 低谷时段:11:00-14:00,23:00-次日6:00(共10小时)。

• 夏季(7月、8月、9月):

• 高峰时段:16:00-24:00(共8小时);

• 平段:0:00-2:00,9:00-11:00,13:00-16:00(共7小时);

• 低谷时段:2:00-9:00,11:00-13:00(共9小时)。

• 冬季(1月、12月):

• 高峰时段:15:00-23:00(共8小时);

• 平段:6:00-12:00,14:00-15:00(共6小时);

• 低谷时段:12:00-14:00,23:00-次日6:00(共10小时)。

. 电价浮动:

• 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

• 夏、冬季高峰电价上浮84.3%,春秋季高峰电价上浮74%。

• 峰谷分时电价损益通过系统运行费用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按月发布、滚动清算。

3. 特殊电价政策

• 节假日深谷电价: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在每年3天及以上节假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午间11:00-15:00设置为深谷电价时段,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 尖峰电价: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每年7月15日—8月31日期间20:00-22:00,和每年12月15日—次年1月31日期间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4. 适用范围:

• 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 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5. 征求意见:

• 该通知为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该政策旨在通过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