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土地延包30年,新生子女与无地农民的土地盼头在哪?

清明节在农村老家,闲来无事就去村里的大槐树下,听老人聊天。其中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的消息在咱们农村炸开了锅,这可是关系到咱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

消息一出来,大家心里既踏实又有不少疑问,尤其是新生子女和原来无地的农民,都眼巴巴地盼着能在土地分配里有个好结果。

这地到底还能不能再分?怎么分?咱们今天就好好唠唠。

先来说说这二轮土地承包延长30年,有啥变化和新的要求。

这次土地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其核心就是“大稳定、小调整”。

“大稳定”就是说,大部分农户原来的承包地基本保持不变,不会搞大规模重新分配,不会让大家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土地说没就没,这给咱农民吃了颗“定心丸”,能安心在土地上做长远打算,加大投入搞生产。

“小调整”呢,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像承包地被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或者村里缺地少地矛盾突出,经过集体协商、大多数成员同意,再报相关部门批准,才能在个别农户间适当调整。

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调的,得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再讲讲户口迁出农村,或者土地确权后,新生子女能不能继承土地。按照现在的政策,咱们农村土地是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户为单位承包。

只要这个户还在,即便有家庭成员户口迁出,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归这个户。

所以,新生子女只要出生在这个承包户内,理论上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实际情况是,虽然能把新生子女名字加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可土地面积一般不会增加。

为啥呢?因为土地承包是以现有户内人口和土地状况为基础,新增人口不额外分地,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那之前没分到地的农户该咋办呢?也不是完全没机会。要是村里有机动地、新开垦的土地,或者有农户交回集体的土地,无地农户就可以申请承包这些土地。

另外,还能通过土地流转,从其他有地的农户手里租地来种,这样也能解决土地问题。

要是村里集体经济发展得好,还能给无地农户提供一些就业机会,或者从集体收益里拿出一部分给予补贴,保障大家的生活。

还有个特殊情况,就是“消亡户”的土地处理。如果一个承包户的家庭成员全部去世,没有继承人了,那发包方(一般是村集体)就会依法收回承包地。

收回的土地,有的会纳入村集体机动地管理,有需要时再重新分配;要是之前土地流转给别人了,村委会可以和流转方协商,要么收回土地,要么让流转方继续耕种,但要向村集体交一定费用。

不过,要是户口本上还有人,哪怕是在外地工作的亲戚,只要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就不能随便收回土地。

总体来看,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是为了稳定农村土地关系,让大家能安心搞农业生产。

虽然新生子女和无地农民直接分地的机会不大,但国家也给出了多种解决途径,保障大家的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咱农民朋友要多关注政策变化,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和村里、政府沟通,一起把土地这篇文章做好,让日子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