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发生了一件怪事。晚清名人左宗棠的曾孙想回上海生活,给上海市委写信,希望能分到一套低楼层的房子。可令人没想到的是,他在上海当副市长的女儿却拒绝了这件事。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考量?是公私分明,还是另有隐情呢?
1996年3月,上海市静安区房管办收到一封特殊信件,寄信人左景伊,时年71岁,身份标注为“化工部离休干部”,信中称“因腿脚不便,恳请组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一套三层以下公房”。左景伊的特殊之处在于,其曾祖父是晚清名臣左宗棠,祖父左孝同曾任江苏提法使,父亲左念恒为民国时期实业家。可即便如此,他的住房申请依然被时任上海副市长的女儿拒绝了。
此时的上海正处于住房制度改革过渡期,公房分配尚未完全市场化,离休干部仍可按级别申请政策性住房。左景伊1950年毕业于北洋大学,长期从事化工防腐研究,1982年离休前为化工部某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其离休待遇对应副厅级住房标准。
左景伊的侄女左焕琛,时任上海市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与科技工作。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档案》记载,房管办在收到申请后,曾电话询问左焕琛是否“知晓此事并需特殊处理”,得到明确答复:“按政策办,家属申请无特殊理由”
左焕琛的拒绝并非偶然。据其1998年接受《解放日报》采访时回忆:“叔父一家住在单位分配的老工房,确实存在上下楼困难,但当时上海还有30万户家庭人均住房不足4㎡,领导干部家属更应遵守‘先解决无房户、后改善住房条件’的原则。”此言论与1994年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中“严禁利用职权优先购房分房”条款完全吻合。
左景伊的申请被拒,直接源于1994年启动的上海住房改革。该改革明确“离休干部住房标准按1983年国发39号文执行”,即副厅级干部住房面积上限为90㎡,但需通过单位自建或市场购买,政府不再直接分配房源。左景伊所在单位因无自建住房,建议其参与“安居工程”购房,但因需自筹3.2万元而作罢。
值得注意的是,左家后人始终恪守“不倚祖上威名”的家训。左焕琛父亲左景清,1949年后拒绝政府安排的文史馆职务,坚持在街道工厂当会计直至退休;左景伊之子左迅生,2004年任中国网通CEO时,主动放弃公司为高管提供的别墅,称“祖父当年带兵打仗,住的都是帐篷”。
1996年7月,静安区房管办正式复函左景伊,称“暂无符合条件房源,建议优先考虑子女同住或申请市场化租赁”。这一结果在当时的老干部群体中引发讨论,《上海组织人事报》曾刊发《领导干部家属住房该如何对待?》一文,引用左焕琛批示:“制度面前无特权,左宗棠当年抬棺出征收复新疆,靠的就是不谋私利的军规。
该事件最终以左景伊继续居住原住房告终,其子女通过社区申请,为老人安装了楼道扶手。2001年上海公房私有化改革启动后,左家后人按市场价购买了原住房,面积62㎡,至今未进行任何扩建改造。正如左焕琛在任职期间多次强调的:“左宗棠留给后代的,不是官爵房产,而是‘身无半亩,心忧天下’的精神遗产。”
参考资料:
1.《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档案》
2.《解放日报》
3. 《上海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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