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诗歌最宝贵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可以在作者和读者之间,不断传达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感发与生命,这种传承,就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大的影响力与魅力所在。
首先,作为诗词的欣赏者,理想的读者,应该拥有三重不同的解读境界:第一,是感性的审美。比如,李商隐的名作《锦瑟》,我们一开始虽然读不懂,但是我们可以从那些秀丽的辞藻描绘的意象里,感觉到一种美,什么锦瑟、沧海、明珠、华年之类的。这一步完了,那么我们的好奇心和对美的追求,就会让我们进入第二重,反思的说明性阅读,简单来说,就是,这些美丽的形象后面,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情感,比如“望帝春心托杜鹃”,表现的就是一种带着深深的遗憾,却又不肯忘却放手的追忆之情。而最后的第三重,就叫历史性的阅读,就是把作品本身放回到作者身处的社会环境与历史时代中去;比如叶嘉莹就说,为什么《锦瑟》不是一首爱情诗,而是一首追悼亡妻的诗歌,就是因为,如果我们真正回到创作时李商隐的生活中去,就会发现他的生命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而且也明确对身边人提出的续弦建议表示了拒绝,并没有足够的能量,和动力去支持他寻求一段全新的感情。所以,这是一种类似“情景还原”的方法,可以更真实地阅读诗人创作背后的意图与情感。
反过来说,中国传统诗词的创作,也有三种模式,分别是赋、比、兴。这也是三种不同的,引发读者情感共鸣的手段。所谓赋,就是直白地描写一个对象,通过鲜明的形象描述,来引发读者的关注与兴趣,比如王昌龄的《从军行》,一上来就是“青海长运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类似电影大片一样,一个恢宏磅礴的画面给到你。第二种比,则是作者内心先有了一种浓烈的情感,再从外部世界里寻找一个具象化的客体,把自己的情感投射进去,比如《诗经》中的《硕鼠》;而最后一种,兴,最为曲折,是作者先看到外在的事物,从而激发出内心的发散与联想,再被凝练为某种情感的过程。说到这里,叶嘉莹就感叹说,在她前往美加地区教书访学,发现当时西方文学理论在研究剖析中国传统诗词的时候,如果遇到头两种模式,还勉强能领会,解释下,而遇到第三种,比较天马行空的“兴”,就不免解释乏力,甚至产生各种附会和误读;而这本书描写的主人公,唐代诗人李商隐,恰恰就是使用“兴”的大家,只有那些读懂了李商隐作品中文字密码的读者,才能贴切地体会到他作品秀丽辞藻和丰富想象力背后的真实情感。
每一首经典的中国传统诗词,都有一个关键词,称为“题眼”,也可能存在于诗词题目中,也可能在某一诗句中。读懂了题眼,才算读懂了整首作品。在我们的文学、诗歌,千年历史形成的沧海里面,有一滴美丽的泪珠,那就是李商隐留下来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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