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境外某知名社交平台在国内的广告服务代理商,负责帮助国内客户在境外投放广告。通俗来讲,如果客户想在上述境外平台打广告,需先在A公司注册一个广告主账户,注册成功后,便可在境外社交平台创建最多7个广告子账户用来投放广告。

由于客户无法直接与境外平台结算广告流量费,因此需先向A公司主账户充值预付费用,到账后,便可立即通过子账户在境外平台投放广告。A公司则会定期根据境外平台提供的实际广告流量账单,定期与之结算。也就是说,A公司如同中介,一边对接国内客户收取广告费,一边对接境外平台支付广告费

2023年3月,A公司财务发现账目异常,需要向境外社交平台结算的广告费远远超过客户向其支付的广告费,缺口高达数千万元,公司随即报警。调查后发现,某跨境电商公司负责人黄某便是隐藏在暗处的“广告黑手”。

原来,黄某运营一家跨境电商公司,平时主营手表、服饰等商品的境外销售。为提高销量,黄某与A公司签订《用户协议》达成合作,在A公司注册了广告主账户,并通过旗下子账户实现在上述境外平台的广告投放。

合作过程中,黄某发现A公司与境外社交平台的费用结算存在延迟,即当他向A公司的主账户申请退款后,境外社交平台仍会继续投放广告15分钟至2小时,而这段时间不需任何费用便可0成本宣传。

发现此等好事的黄某岂能甘心?由于一个公司可以开设的广告账户有限,为薅取更多“羊毛”,他购买大量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注册广告账号,指使员工投放广告成功后立即退款。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短短半年内,该跨境电商公司及黄某等人实际控制账号5000余个,骗取广告流量费高达5000余万元。

投放广告为售假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个异常情况引起检察官注意:黄某公司控制的广告账户频繁被境外社交平台封禁。这种高频异常触发封禁机制的反常现象,令检察官警觉到,看似普通的广告投放行为背后或许藏有隐情,投放内容很可能违规,甚至有销假嫌疑。

对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出具引导侦查方案,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黄某公司可能涉及的其他犯罪行为展开全面调查。

果不其然,经查,2023年2月至案发,黄某公司为出售假“劳力士”手表,由黄某联系上家(已判决)对接货源与物流,并授意公司员工在境外社交平台投放广告。经审计,该跨境电商公司对外销售假“劳力士”手表331块,订单金额46万余元,被查扣待售25块,金额3万余元。

更为戏剧性的是,黄某公司的一名员工跳槽至另一家跨境电商公司后,将“薅羊毛”方法带了过去。新公司老板武某效仿黄某做法,在2023年1月至3月,通过相同手段骗取2900余万元广告流量费。

本案中,黄某、武某在发现A公司广告平台存在结算延迟漏洞后,通过冒用他人营业执照信息、注册虚假广告账户并预留无效联系方式等手段,系统性实施非正常广告投放,上述行为足以证明二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且二人利用平台退款机制反复操作,致使A公司基于错误认识,误判广告投放已结束后同意退款,导致广告流量费最终转嫁至A公司承担,上述犯罪行为全程发生于与A公司的合同履行环节。综上,普陀区检察院认为,黄某、武某的行为已然构成合同诈骗罪。

关于本案是否属于单位犯罪,检察机关认为可以认定。两家跨境电商公司均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目的是为单位谋取利益,犯罪由负责人决定并授意,员工具体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此外,两家公司并非单纯为实施诈骗活动而设立,因此符合单位犯罪的认定条件。

另,黄某及其员工销售假冒“劳力士”手表的行为,还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25年2月27日,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犯合同诈骗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其公司员工韦某等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武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受害公司财务监管缺陷不可忽视

一起看似普通的网络犯罪案件,在法槌落下后其暴露的管理漏洞仍敲响警钟。两家跨境电商公司长达半年的“薅羊毛”行为得逞,暴露出被害单位A公司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于是,3月21日,普陀区检察院向A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

检察机关认为,A公司长达半年未发现充值金额与实际账单的异常差额,反映出财务监管存在缺陷,建议A公司要及时核对用户账单与境外社交平台结算账单,定期就业务流程、财务审批、员工行为等重点方面开展内部审计,完善及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结算延迟问题,《检察建议书》强调要对退款后仍有实际消耗的金额,在后续充值中先行抵扣,同时对于同一设备、同一IP频繁退款的情况设置“冷却期”,防止因广告执行系统延迟而发生财产损失的风险。

本案还揭示出A公司在用户审核时过于形式化,犯罪分子购买其他公司电子营业执照,开通大量广告账户,或者直接购买已开通的其他公司账户及其广告账户,且预留信息均无法对应真实主体,以上种种行为均未被发现。对此,《检察建议书》明确提出构建“智能+人工”审核体系,识别异常行为,防范虚假注册、欺诈等风险,对已注册用户进行定期复核,确保其信息的持续合法性。

“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任何企图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只有遵守规则、诚信经营,才能走得长远。”承办检察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