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安全、诚信、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部门协同联动、全链条排查整治、典型案例震慑、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导游乱象:严厉打击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和导游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的处理。

强制消费:严禁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

二、举报方式

(一)投诉热线:0373-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举报电话:0373-7068508 辉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当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强制消费、服务质量问题等,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投诉举报。

辉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0日

来源:辉县市文广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