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介绍《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周小全,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彦峰,市科委副主任翟金国,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翟金国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上海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对上海市科技创新贡献度也不断提升。上海市科委将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注入澎湃动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的牵引支撑作用。建立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参与上海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及改革举措的研究机制,吸引科技领军企业高层次专家参与改革咨询。建立企业攻关需求对接机制,将企业关键需求作为上海市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的重要来源。上海市科委积极探索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机制,支持链主企业牵头,凝练产业亟需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同时,积极创新基础研究组织管理机制,与联影医疗、中国商飞等企业合作设立“探索者计划”,联合出资开展基础研究,推动完善基础研究的选题和多元投入机制,以持续提升相关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合作企业已从2家拓展至12家,其中民营企业7家。
二是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和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积极推动全领域覆盖、全周期服务的科技创新券“免申即享”,激发各类优质服务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积极性,不断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大型科学仪器对企业的开放共享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其中民营企业使用占总规模一半左右。大力发展创新基地平台建设,上海市850余家创新基地平台中,由民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平台占比达56%,57家上海市技术创新中心中,由民营企业承建的占比达95%,有力支撑企业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艺试验和各类规范标准制定,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产业化。
三是构建覆盖创新全链条的科技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设立100亿元的未来产业基金,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降低各类民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门槛和融资成本。2024年度,科技履约贷、科创助力贷、小巨人信用贷共计完成授信金额66.68亿元,惠及847家企业。发挥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作用,以免息免抵押的公益“债权”资助方式、退出不分红不溢价的公益“股权”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
四是推动高质量孵化器加快孕育创新型企业。上海市首批7家高质量孵化器中,有6家是由民营机构运营,在孵企业数量超过2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约占三分之一,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上海市科委推动“孵化+投资”深度联动,约半数在孵企业获得投资累计约40亿元,A轮(含)前的种子轮和天使轮占比近四成,投早投小趋势明显,融资金额在千万以上的企业超30家,其中奕拓医药、朗昇生物等18家融资规模在亿元以上。
下一步,上海市科委将结合《若干措施》的实施,落实相关举措任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技任务,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助力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第一方面: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围绕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主要提出4项措施:
一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等。
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起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
三是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持续推行现场分散评标与远程分散评标,统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承发包行为等。
四是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提高采购透明度,定期更新入围供应商名单,用好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强化政府采购诚信履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等。
第二方面:加快完善民营企业投融资支持政策
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主要提出4项措施: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燃料、循环经济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建立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库等。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两新”。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两重”“两新”的指导、培训、服务,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可与本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叠加同享等。
三是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融资服务中心下沉至更多重点产业园区和街镇,落实本市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完善供应链管理,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推动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量扩面,推进“商会批次贷”等。
四是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上市辅导、法律服务等,鼓励民营企业聚焦新质生产力强链补链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并购重组,支持民营上市公司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鼓励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扶持资金等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等。
第三方面: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主要提出2项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对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大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账款支付效率,健全中小企业合同纠纷法律救济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建立账期信息定期披露制度等。
二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信用修复集体救助机制等。
第四方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推动监管执法更加科学、精准、高效,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安心发展,主要提出5项措施:
一是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研究制定本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等。
二是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和涉企“检查码”,提高规范性、一致性、协同性,减少非必要现场检查等。
三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细化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联合苏浙皖制定出台新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规定等。
四是依法依规办理涉企案件。完善防止超标的查封长效机制,健全经济犯罪案件特定环节提级审批机制,完善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商事调解与仲裁、公证、鉴定联动等。
五是营造清朗网络舆论环境。依法依规打击惩治涉企造谣传谣、以负面舆情进行勒索等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网上合法权益等。
第五方面: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开放发展
进一步培育新质生产力,鼓励民营企业拥抱创新、投身创新,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走向全球、参与竞争,主要提出5项措施:
一是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点科技攻关任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科技攻关,承担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市级科技项目,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民营企业开放重点实验室和公共研发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平等使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并逐步提高企业用户机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向各类经营主体开放更多国资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等。
三是集聚各类功能性机构。鼓励民营企业在本市设立研发中心、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资金结算中心、贸易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在创新产品申报、研发用品出入境、人才落户、跨境资金结算和数据流动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等。
四是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依法为重点领域民营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多元解纷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大行刑衔接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窃取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网络布局等。
五是助力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建设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加强对中小企业海外参展参会的组织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境外投资,鼓励商业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投资等一揽子跨境人民币综合金融服务等。
第六方面: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
强化政府与企业、商会协会等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要提出6项措施:
一是优化惠企政策服务。依托本市惠企政策“随申兑”平台,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加强惠企政策宣传等。
二是强化各类要素保障。落实国家工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政策,优化审批环节,积极吸纳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进入职称评审专家库,通过“直通车”“绿色通道”等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渠道等。
三是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用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通过座谈会、圆桌会等形式,完善政企沟通机制等。
四是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交往,鼓励民营企业家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积极沟通交流等。
五是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勇担时代重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对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的宣传报道等。
六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建立本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等。
本文综合自上海发布、上海证券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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