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28日,永雄集团官方公众号发布《永雄活着,但已经死了——三年空壳浮沉,巨头落幕成殇》一文,道尽永雄公司三年来的沉浮沧桑。

就在前一天,公安部副部长杨维林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25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规范涉企执法的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问题,深入从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共查纠涉企执法问题5.7万个,累计解除查封财物价值13.8亿元,返还扣押资金22.2亿元,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冻结账户19.9万个,释放资金89.8亿元。

然而,“春风”目前还没有吹到“湖南永雄”。

这两年来,发表了数篇关于“永雄案件”的评论,也有不少好心的朋友劝我“事情很复杂,水很深,不要给自己惹麻烦”。甚至也有人怀疑,“一直为永雄说话”,是不是认识永雄的老板,或者存在什么利益输送?

实际上,笔者是邵阳人,永雄创始人谭曼是娄底新化人,虽然都属于湘中,我也听过谭曼的大名,但的确是素不相识。并且,尽管笔者曾做过记者,但目前并不供职于媒体,也没有新闻采访采编的资格,因此,笔者的所有文章都是基于已有新闻报道或者网络内容的评论,几乎不与事件当事人打交道,这样也为我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之所以关注到湖南永雄案件,最早是源自我十分尊敬的知名媒体人“0号君”发表的长篇雄文《永雄之劫》,里面所描述的内容,可以说“震碎我的三观”。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我愈发感觉到“永雄案件”有着显著的代表性,好比一个时代曲折处的显眼皱褶。

2020年前后,中国房地产行业正式见顶,持续二十余年的“土地财政”盛宴曲终人散。叠加三年疫情的刚性支出冲击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集中到期,一些地方的财政出现明显困难。一些“急红了眼”的地方,将目光投向了“罚没收入”,将执法的利剑变成了收割的镰刀。

于是,有人发明了所谓的“远洋捕捞”,一些执法机关突破地域管辖限制,以“办案”为名,行“搞钱”之实。个别省份在省内公安系统开展所谓的“办案大比武”,设立明确的考核指标,掀起了运动式的“抓人办案搞钱”。

与此同时,社会上将中央“遏制资本无序扩张”的大政方针,歪曲为“打击一切资本”,又将“资本”和一些大中型民营企业划上了等号。在这种扭曲的潮流下,民营企业似乎不再是需要呵护的“自己人”,反而成了待价而沽的“唐僧肉”,甚至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阶级敌人”。

一时间,就连阿里巴巴、联想这样的超大型民营企业,都受到了莫名其妙的攻击,而永雄这样体量较小,且所处行业确实存在一定争议性的民营企业,直接被“两棍子打死”。

“一棍子”是背后明显有人推波助澜的“黑舆论”。在完整案情尚未披露、司法判决没有的前提下,“黑恶势力”“暴力催收”“唯利是图”等标签被强行钉死在永雄身上,“黑舆论”提前给这家民营企业判了死刑。

“另一棍子”是“一言难尽”的“司法重拳”。三年前,办案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清不楚的“糊涂账”;三年里,案件悬而不判、程序停滞,永雄被困在司法僵局里,不能正常经营、无法自证清白、难以清偿债务,眼睁睁被“活活拖死”。

时代的一粒尘埃,落在一家公司头上,就是一座无法翻身的大山。

可喜的是,这一波开时代倒车的“反资本”“反民营经济”潮流,没有形成难以逆转的“气候”。关键时刻,党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出手,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及时刹住了这股歪风。

中央以法治为基,为民营经济撑起了“保护伞”。2025年5月3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民营经济 “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国家民营经济发展局正式挂牌成立,建立了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平台。“立法+机构”的组合拳,算是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也为那些越界的执法行为戴上了紧箍咒”。

关键时候的及时纠偏,彰显了我们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强决心。

然而,大政方针虽然已定,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要真正做到拨乱反正,又是一个漫长而纠结的博弈过程。我还会一直关注观察“湖南永雄案件”,它是时代曲折处的一个皱褶,是民营企业遭遇的一个缩影,是发展潮流中的一道波纹,更是政策落实落地的一块“试金石”。

愿“春风”早渡“永雄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