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安徽蚌埠的女网友向媒体报道,自己一直眼睛失明加上一耳朵失聪完全已经听不到声音,去当地办理残疾证的部门准备办证的时候,遭到对方的拒绝,原因她不满足残疾证的基本资格,因为她不是眼睛都瞎了。事情曝光以后,引发大家的强烈关注和热议,网友纷纷议论,都这样的状况,难道都不算是残疾吗?

据女网友透露,自己是因为小时候因为遭遇事故导致伤残的,但自己以前一直都没有去办理残疾证,现在急着要去办证的原因是,因为家庭出了问题,需要进厂打工维持赚钱维持生活,但是所有的工厂在招用残疾证的时候,是必须要用一个必备的残疾人证作为身份证明才可以的,不然工厂不会收人。

想着自己这样的情况,单单从外貌上来看,就知道眼睛是有问题的,觉得应该办理残疾人证应该不难,所以就带上资料去到了蚌埠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准备办证。想不到她直接被拒绝了,原因是的条件并不符合当地针对残疾人的发证要求,女子觉得完全无法理解和接受,因为自己明明就是一只眼睛失明,一直耳朵听不到东西,这些东西都是有相关的医学证明的啊!

看看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又是怎么回应的呢?原来按照相关的规定,必须是一只眼睛失明,但另外一只眼睛的视力达到0.3或者优于0.3,耳朵也是一样的标准。而女网友只是一只耳朵和一只眼睛残疾,另外一只眼睛和耳朵却是属于正常的情况,以这样的标准,认定女网友不符合办理残疾证的要求。

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和丈夫在办理离婚,一个人要养小孩,平时只能靠做一些小手工赚一点生活费,但真的是杯水车薪,所以她才想办一个残疾人证进厂打工,这样的收入也可以高一点,但想不到已经这样的情况了,连一个残疾人证都办不了,但自己明明就是一个残疾人啊。

针对这样的情况,难道相关的部门就不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了吗?就算办不了残疾人证,当地的妇联部门和其他部门是不是也应该介入协助处理的,如果按照残疾人的标准,女子是需要两只眼睛都瞎了才能办证啊!目前看来,除非当地有相关的部门介入处理,否则女子要办残疾人证的话,估计已经很难了啊!对此,大家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