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襄阳***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图审单位,审查后出具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责令改正;

二、审图公司罚款3万元。审图公司法人罚款1500元。审图工程师罚款1500元。设计院罚款1万元。设计师未处罚。

由此可见:漏审强条,对审图公司的处罚比设计院还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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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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