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瞒已婚已孕事实与男子恋爱,分手后男子愤而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院会支持吗?
2024年,已婚女子张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男子李某,谎称自己单身并与其确立恋爱关系。交往期间,张某多次以各种形式向李某索要钱财共计1万余元及部分物品。后李某偶然发现张某已婚已孕,愤而提出分手,并要求返还财物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张某拒绝后,李某以“欺诈性赠与”为由诉至旬阳市法院。
经审理查明,张某隐瞒婚姻事实,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主观上存在过错;李某的赠与行为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但张某已婚状态导致该目的无法实现,赠与基础丧失,款项及物品应当予以返还。经承办法官释明法理及多轮调解,张某最终退还李某部分现金及物品。
法官提醒:爱情要以真诚为基础,法律则是维护底线的最后屏障。无论是婚姻还是恋爱,尊重他人,真诚以待,才能避免“人财两空”的结局。 (来源:旬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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