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1 世纪初的中国,一个震惊全国的恶性案件让人们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与悲痛之中。2001 年 3 月 16 日凌晨,石家庄多个居民楼区被剧烈的爆炸声撕裂,瞬间,宁静的夜晚被打破,生命在爆炸声中消逝,家庭在废墟中破碎。
这场惨绝人寰的爆炸案,罪魁祸首正是靳如超。他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制造了一起致使 108 人死亡、38 人受伤的人间惨剧,成为了中国司法史上不可磨灭的沉痛记忆。
一、黑暗的成长轨迹
靳如超,1960 年 12 月 7 日出生于江苏省宿迁县,后随家人定居石家庄。8 岁时,他踏入了石家庄市光明街小学的校门,本应开启一段充满希望的学习生涯,然而,命运却在他 9 岁那年无情地转折。
一场疾病突如其来,这场病不仅让他的身体遭受痛苦,更严重损害了他的听力,从此,他的世界开始陷入寂静的泥沼。
听力障碍如同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靳如超的生活,也逐渐改变了他的性格。在学校里,他无法像正常孩子那样顺畅地与老师和同学交流,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他只能捕捉到只言片语,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在他耳中也变得模糊不清。
这种交流的障碍,让他渐渐与周围的世界产生了隔阂,孤独和自卑如影随形。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性格也愈发孤僻,对周围的人和事充满了敏感和敌意。
无奈之下,父母为他转学到了棉三子弟学校,希望新的环境能给他带来一些改变。然而,听力障碍带来的影响已根深蒂固,新环境并没有成为他的救赎。在学校里,他依然难以融入集体,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常常在课堂上发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老师的耐心教导和同学们偶尔的善意,都无法穿透他内心那层厚厚的壁垒。就这样,在孤独和自卑的陪伴下,靳如超度过了他黯淡无光的童年和少年时光,早早地辍学,踏入了社会。
1976 年,年仅 16 岁的靳如超进入了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次年,他正式成为棉三准备车间的一名工人。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或许是一个新的起点,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带来生活的保障和未来的希望。
但对于靳如超而言,工厂的工作环境并没有给他带来丝毫的归属感。车间里机器的轰鸣声,在他听力受损的耳朵里,只是一片混乱而嘈杂的噪音,让他愈发烦躁不安。
在工作中,他与同事们的交流同样困难重重。由于听力障碍,他常常误解同事们的意思,工作上的协作也变得异常艰难。同事们起初还会耐心地与他沟通,但久而久之,也逐渐失去了耐心,对他产生了疏离感。
这种工作上的不顺和人际关系的冷漠,进一步加剧了他内心的扭曲。他开始对周围的一切产生怨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社会对他充满了恶意。
在这种负面情绪的不断积累下,靳如超的性格变得愈发暴躁,稍有不如意,就会大发雷霆,与同事发生冲突。他的工作表现也越来越差,频繁出错,最终被工厂辞退,失去了这份原本就来之不易的工作。
1984 年,靳如超迎来了他人生中的一段婚姻。婚姻本应是温暖的港湾,是两个人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的承诺。然而,对于性格极端、心理扭曲的靳如超来说,这段婚姻却成为了他发泄情绪的工具。
在婚姻生活中,他对妻子动辄打骂,稍有不顺心就拳脚相加。他的暴力行为让妻子生活在恐惧之中,两人的关系逐渐破裂。1988 年,靳如超的人生再次坠入深渊,他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这一判决如同沉重的枷锁,将他彻底锁在了黑暗的深渊之中,也让他对社会的仇恨达到了顶点。
1997 年,靳如超提前释放出狱。本以为出狱后的他会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生活,但多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他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让他心中的仇恨之火燃烧得更加旺盛。
回到社会后,他没有选择寻找一份正当的职业,而是继续在社会的边缘徘徊。他修理过三轮车,试图以此维持生计,但由于他暴躁的脾气和不善与人沟通的性格,生意寥寥无几;他推销过化妆品,却因缺乏耐心和诚信,屡屡碰壁;甚至还非法倒卖过火车票,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这些不稳定的生活经历,让他的经济状况始终处于窘迫之中,也让他对社会的不满愈发强烈。
在生活的困境中,靳如超与邻居、继母、前妻及前妻的亲属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剧。他将自己生活的不如意归咎于身边的每一个人,认为他们都在针对自己,都在阻碍自己过上好日子。
与邻居之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便会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对继母,他心怀怨恨,觉得继母在父亲面前说了自己的坏话,导致父亲对自己不够关心;与前妻及前妻的亲属,更是因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等问题,矛盾不断升级。
在他扭曲的心理世界里,整个社会都在与他为敌,每一个人都欠他的,这种对社会、对他人的敌视,以及报复社会、报复他人的意念,在他心中不断滋生、蔓延,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可怕的灾难。
二、罪恶的导火索
2001 年 3 月,靳如超的人生彻底走向了毁灭的深渊,而这一切的导火索,竟是一段畸形的感情纠葛。此前,靳如超曾与一个名叫韦志花的女子同居了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韦志花或许看到了靳如超性格中的极端和暴力,或许对未来的生活感到了恐惧,她选择了离开靳如超,回到了云南的老家。
然而,靳如超却对韦志花念念不忘,他认为韦志花是他生活中的唯一希望,是他摆脱孤独和痛苦的救命稻草。于是,在 3 月 9 日,靳如超怀着偏执的想法,千里迢迢赶到云南,找到了韦志花。
此时的他,满心期待着与韦志花重归于好,甚至幻想着能够与她结婚,组建一个属于他们的家庭。
当他见到韦志花时,却被韦志花家人告知,要想和韦志花结婚,必须拿出 6600 元的 “奶母费”。对于身无分文、生活窘迫的靳如超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这个要求如同点燃了他心中的火药桶,让他瞬间陷入了疯狂。
在他扭曲的思维里,这是韦志花一家人故意刁难他,是对他的羞辱。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也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愤怒。
在极度的愤怒和绝望之下,靳如超失去了理智,他拿起了身边的柴刀,向韦志花砍去。一刀、两刀…… 他的眼中充满了血丝,心中的仇恨让他忘却了一切。韦志花倒在了血泊之中,生命在瞬间消逝。
而靳如超,在砍死韦志花后,没有丝毫的悔意,反而更加坚定了他报复社会的决心。他认为,既然这个世界对他如此不公,他就要让这个世界付出代价。
于是,他带着满腔的仇恨,踏上了返回石家庄的列车,开始精心策划一场震惊全国的爆炸案,试图用最极端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和怨恨。
三、疯狂的犯罪准备
从云南返回石家庄后,靳如超便如同一只隐藏在黑暗中的恶魔,开始有条不紊地实施他那罪恶的计划。他深知,要想实现自己报复社会的目的,炸药将是他最有力的 “武器”。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购买炸药的途径。
2000 年 6 月前后,靳如超在石家庄一采石场打工时,结识了来自重庆市垫江县三角村的胡晓洪。此时的他,便已经开始为自己的犯罪计划做准备,从胡晓洪手中购买了 50 枚雷管和 30 根纸捻(导火索),并将这些危险物品藏匿在石家庄热电厂旁的管道沟内。
3 月 12 日中午,靳如超迫不及待地来到管道沟,取出了这些之前藏匿的雷管和导火索,它们将成为他实施爆炸的重要工具。
仅仅有雷管和导火索还不够,他还需要大量的炸药。于是,靳如超将目光投向了鹿泉市的王玉顺和郝凤琴。
2000 年,靳如超便与王玉顺相识,他知道王玉顺和郝凤琴长期在鹿泉市李村镇北胡庄村、黄壁庄镇北白砂村废弃的厂院内非法制造硝铵炸药,并对外售卖。
3 月 14 日上午 9 时,靳如超来到鹿泉市,找到了王玉顺和郝凤琴。在金钱的诱惑下,王玉顺和郝凤琴不顾法律的严惩,以每吨 1300 元到 1700 元的价格,将 500 公斤威力巨大的熟硝胺炸药卖给了靳如超。
就这样,靳如超集齐了实施爆炸所需的关键物品,一场可怕的灾难即将降临。
3 月 15 日下午,靳如超雇佣了一辆车,来到鹿泉市李村镇附近的公路旁,将那 500 公斤炸药装上了车。他小心翼翼地将炸药运到双河村北一水闸旁,随后又转移至石家庄市郊区前太堡村西一废弃的空房内。
此时的他,就像一只即将扑食的野兽,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着时机的到来。当晚至 16 日凌晨,靳如超独自在空房内,凭借着自己的 “小聪明”,自制了引爆装置。
这些引爆装置,将成为他手中开启地狱之门的钥匙,每一个都蕴含着巨大的杀伤力,随时准备夺走无辜人们的生命。
在准备好炸药和引爆装置后,靳如超开始精心挑选爆炸的地点。他将目标锁定在了长安区棉三宿舍、建一公司宿舍以及新华区市五金公司宿舍等 5 处居所。
这些地方,有的是他前妻父母的居住地,他认为前妻一家在他的婚姻中对他不公,让他失去了家庭的温暖;有的是他自己曾经的居住地,他觉得邻居们在他生活落魄时对他冷嘲热讽,与他过不去;还有他父亲和继母的居住地。
在他心中,父亲和继母对他不够关爱,没有给予他应有的支持;甚至包括他前妻和她现任丈夫的居住地,以及他生母留下的房产,这处房产被姐姐转卖给他人,他认为姐姐背叛了他。
在靳如超扭曲的心理世界里,这些人都成为了他仇恨的对象,他要用最残忍的方式,让他们为自己的 “过错” 付出代价。
四、血腥的爆炸之夜
2001 年 3 月 16 日凌晨,这个原本应该宁静祥和的夜晚,被靳如超彻底变成了人间炼狱。4 时许,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国棉三厂宿舍 15 号楼、16 号楼前,出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那正是靳如超。
他手中拿着点燃的导火索,眼神中透露出疯狂和决绝,一步步走向预先放置炸药的地方。随着他将导火索凑近炸药,瞬间,一道刺眼的火光闪过,紧接着,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15 号楼西侧厚重的外墙被炸开一个巨大的洞,砖石横飞,居民们在睡梦中被惊醒,还来不及反应,便被掩埋在了废墟之下。
紧接着,16 号楼也在爆炸声中轰然倒塌,整个宿舍楼区瞬间陷入了一片火海和烟尘之中,哭喊声、求救声交织在一起,场面惨不忍睹。
听到爆炸声后,靳如超没有丝毫的犹豫和怜悯,他如同一个来自地狱的使者,迅速跑出棉三宿舍区。此时的他,心中没有一丝对生命的敬畏,只有无尽的报复后的快感。他搭乘一辆路过的出租车,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市建一公司宿舍。
在那里,他再次点燃了事先存放在这里的两袋炸药。4 时 30 分左右,随着又一声巨响,市建一公司宿舍也被爆炸的气浪所吞噬,宿舍楼的门窗被震碎,墙壁开裂,许多居民被突如其来的爆炸炸伤,生命垂危。
靳如超在跑出 60 多米后,听到身后传来的巨大爆炸声,脸上露出了一丝狰狞的笑容。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继续疯狂地行动着。他随即打上一辆出租车,朝着新华区电大街 13 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楼驶去。
4 时 45 分左右,他如法炮制,将两袋炸药用同样的手法引爆。市五金公司宿舍楼也未能幸免,在爆炸中遭受重创,居民们的生活瞬间被这场灾难彻底摧毁。
然而,靳如超的疯狂行径还没有结束。5 时许,他又乘坐另一辆出租车匆匆赶到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 12 号,在这里,他再次点燃了炸药。
这一连串的爆炸,如同恶魔的咆哮,在石家庄市的夜空回荡,给这座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在短短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靳如超制造了 5 起爆炸案,造成了 108 人死亡、38 人受伤的惨剧。
他用极端残忍的手段,将自己心中的仇恨发泄在了无辜的人们身上,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伤痛。
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案发后,靳如超深知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警方必定会全力追捕他。于是,他开始了疯狂的逃窜之旅。他绕过元氏收费站,搭乘一辆南行的中巴车逃出河北。此后,他如同惊弓之鸟,多次换乘长途汽车,试图躲避警方的追捕。
他先后经过郑州、漯河、武汉、衡阳、梧州、玉林等地,每到一处,他都不敢停留太久,生怕被警方发现。他的内心充满了恐惧,但同时也带着一丝侥幸,认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然而,他低估了警方的决心和能力。石家庄 3.16 特大爆炸案震惊了全国,公安部迅速在全国发出 A 级通缉令,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 3 天的统一搜捕行动。全国各地的警方紧密协作,形成了一张严密的天罗地网,对靳如超展开了全面的追捕。
警方通过调查靳如超的行踪轨迹、排查他可能的落脚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只为尽快将这个恶魔绳之以法,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安宁。
3 月 23 日,靳如超逃窜至广西北海市。在这里,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暂时松一口气,躲避警方的追捕。然而,他的美梦很快就破灭了。广西北海市的公安干警们在接到通缉令后,一直密切关注着可疑人员的动向。
当他们发现靳如超的踪迹后,迅速展开行动。在一次精准的抓捕行动中,靳如超被成功抓获。这个制造了惊天惨案的恶魔,终于落入了法网,结束了他短暂而疯狂的逃窜生涯。
2001 年 4 月 17 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家庄 3.16 特大爆炸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法庭上,靳如超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国刑法有关规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靳如超以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对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的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均以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被告人胡晓洪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以及胡晓洪 4 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二审。
经过仔细审查和慎重考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依法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胡晓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死刑。
2001 年 4 月 29 日,二审宣判结束后,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个曾经在石家庄制造了恐怖和灾难的恶魔,终于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为他的疯狂行径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而这起案件,也成为了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沉重教训,时刻提醒着人们要珍惜生命,敬畏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石家庄 3.16 特大爆炸案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它不仅让 108 个鲜活的生命消逝,让无数家庭陷入了悲痛的深渊,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创伤,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秩序,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定因素。
这起案件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极端个人主义和暴力行为的危害性,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
同时,也促使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社会治安管理体制,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参考资料:靳如超 (石家庄 3.16 特大爆炸案的制造者)_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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