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容县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需要,凡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内(以征收土地界线为准)坟墓、骨缶进行搬迁,现将迁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容县石寨镇大华村牛弼石队(清水塘排、蚊帐岭),详见附图。

二、搬迁时限

请各坟主(或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5月30日前到以下办理登记补偿手续地址的办公地点,按有关规定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并于2025年6月3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未迁移的坟墓、骨缶等,按无主坟墓、骨缶处理。

三、补偿标准

坟墓、骨缶等补偿标准,依据《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容县征收(用)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助)标准及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容政办规〔2023〕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容县征地服务中心5楼507室(容县经济开发区金点子实业有限公司A4栋)

联系电话:0775-5310060

特此公告。

容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