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已经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的户籍限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上海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按照自愿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该政策明确,不设户籍条件限制,无论是在上海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均可参加。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选择缴存比例。

以下是目前已取消公积金户籍限制的部分地区及相关政策内容:

  • 泸州市

自2025年5月1日起,泸州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享受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

  • 乐山市

自2025年5月1日起,乐山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缴存或自由缴存公积金。

  • 济宁市

自2025年5月1日起,济宁市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未提及户籍限制。达到16周岁法定就业年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形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 合肥市

合肥市取消了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户籍限制,同时也取消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户籍限制。

  • 深圳市

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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