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剧柏含 如鑫淼

近期,长三角某城市发布人才引进政策,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被列为A1类人才,与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共同位列A类人才的首位。

按照当地的说法,设置诺贝尔奖这个条款主要是出于3个方面考虑:

一是提升国人城市的国际知名度;

二是吸引顶尖团队落户;

三是带动本地科研水平跃升;

把诺贝尔奖人才作为人才引进标准的做法引发了争议,有些人不禁质疑说,究竟是引天才还是引人才?

记者检索各地的引才政策发现,长三角有一些城市也将“诺奖”作为最高层级标准。虽然诺奖得主难以招揽,但是这种设置反应出了地方引才的雄心,试图通过高标准对外展示强烈的人才渴求,这也并非毫无意义。

笔者看《解放日报》那个短评说,支撑地方转型升级构建创新生态,确实不能仅仅依赖遥不可及的全球巨星,而应该重视扎根本土、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中坚力量。这些中坚力量能够更好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科研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地方发展的实际动力,为地方的转型升级和创新生态的构建做出重要贡献。

政策制定者在全球化标准,与本地实际需求之间寻找兼具高度与落地性的道路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突出全球治理的“问题导向”,避免使用单一框架和研究文化来约束研究,以更加灵活地应对各种问题。

关注本地实际需求,特别是本地的利益诉求及其互动对整体发展的影响,避免局限于特定的利益偏好约束。准确把握形势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以此作为政策制定的基础。

唯有如此,才能让引才政策真正变成一场静水深流的系统工程,而不是表面星光璀璨,实则空洞无力的“城市秀场”。

(作者:剧柏含 系国家二级作家 国家高级书画师 高级政工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