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设备抓拍的通告

为全面提高南陵县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部分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具体地点见下文)。对信号灯路口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现通告如下:

一、抓拍时间段

全天24小时

二、抓拍路段

1.太白大道与梅花山路交叉口

2.太白大道与黄墓路交叉口

3.太白大道与龙池路交叉口

4.太白大道与惠民路交叉口

5.太白大道与漳河大道交叉口

6.太白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

7.南翔路与利民路交叉口

8.乌霞路与荷叶池路交叉口

三、通告期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通告期内,将不定时对该类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南陵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由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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