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收到了秦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申请材料,申请执行人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黄某偿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

“法官,是不是可以叫被告过来和解,他说愿意分期还钱……”

原来,双方当事人都有和解的意愿,但是希望能在法院的见证下进行。

“当然可以,调解还能更高效地解决问题,且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

2025年5月7日,双方来到法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在法官主持下面对面进行调解,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对方目前资金确实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同意被执行人分期还款的方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天履行20000元,剩余款项分两期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是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以执前调解模式打通司法服务 “最后一公里”的缩影,通过首执接待、初次约谈等方式,在执前开展调解,将纠纷解决以“强制”变为“主动”,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又能避免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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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小案件都是群众的大民生,下一步,港口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探索更加精细化的“执前调解”“执前督促”等工作模式,让公平正义以更快的速度抵达当事人身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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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调解作为执行程序正式启动前的一种重要解纷方式,与传统强制执行相比,执前调解更注重当事人的自愿性及和解的可行性,具有提升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矛盾纠纷、避免信用风险等多项优势,旨在通过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图 | 执行局

文 | 童 瑶

编 | 覃海云

审 | 林俊臣

签 | 徐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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