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5日,知名房企阳光城宣布以12.67亿元收购太古房地产90%股权,该公司持有位于进港大道以南的太古地块,宗地面积10.49万平方米,容积率6.0,为商住用地。

根据合同约定,本宗地应于2023年2月9日前动工开发,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已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南沙区规自局认定本宗地自2024年2月10日起为闲置用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

5月14日,南沙区规自局挂网发布一则《闲置土地认定书》通告,提到位于南沙蕉门河中心区的1宗商住用地,因权属房企未按约定时间动工,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认定书内容显示,本宗地位于南沙街进港大道以南、环市大道以西,登记面积为33363㎡。

而这块商住地,正是荒废多年未动工的蕉门河“290米双塔”地块!

据了解,该宗地的权属为广州市百顺欣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古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太古房地产”),于1994年4月30日成立。

而上述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即太古地块的其中一部分。

根据阳光城2018年的规划,太古地块将与进港大道以北的2宗商业用地,共同打造为南沙太古城市广场。这两宗用地为阳光城于2016年9月收购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50%股权所得。

可以看到,太古城市广场规划建设9栋高楼,其中有4栋建筑突破200米,位于进港大道南的地块更是规划建设1座290米的商业楼宇,与另一栋250米的建筑形成双塔之势。

此后在2021年3月,南沙区规自局发布《蕉门河中心区市民广场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 进港大道以北的部分商地调整为住宅用地,进港大道以南的商务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调整后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至100米-150米,沿路界面塔楼前低后高。
  • 市民广场两侧文化设施用地调整为文化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配建美术馆1处(兼容博物馆功能)和科技馆1处。调整后原建筑高度24米调整至40-290米,形成双塔地标。
  • 市民广场还将进行地下空间开发,新增2.7万㎡的地下商业空间

至此,原规划建在太古城市广场地块的双塔地标,被调整到市民广场两侧,这与2018年ISA公布的效果图基本一致。

然而规划获批后,阳光城仅对进港大道以北的住宅项目(丽景半岛)启动建设,对双塔地标并未着急动工。

数月之后的2021年10月,住建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对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此“限高令”一出,蕉门河双塔地标别说建290米,就连突破250米都不太可能了。

随后12月,阳光城一笔总额3亿美元、利率11.875%的境外债券到期未能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标志着公开市场首次暴雷。

此后,阳光城债务规模持续扩大,股价随之一路狂泻。

2023年8月4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决定终止阳光城集团公司股票上市。截至2025年2月,未偿还债务本金达641.71亿元,境外债券逾期22.44亿美元。

在 “限高令” 与阳光城债台高筑的双重暴击下,蕉门河“双塔地标”建设彻底陷入僵局。

本次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面积位于北塔地块,仅有3.3万㎡,与阳光城拿下的10.49万㎡太古地块相差甚远。

那么太古地块剩余7.16万㎡去哪了呢?

据悉,市民广场以南的太古地块已建成足球场、临时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施,而根据今年公布的《广州市南沙区文化体育设施布点规划(2022—2035年)》显示,南塔地块剩余的闲置土地或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这意味着南塔地块的权属,或许已由官方进行回购。

那么问题来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后意味着什么?后续会如何处理呢?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若闲置由企业自身原因(如资金不足、恶意囤地等)导致,处置方式如下图所示:

换言之,这块地要是2026年2月9日前仍未动工开发的话,南沙区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宗地的使用权,那是否意味着蕉门河290米双塔地标就有希望了?

只能说,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没有太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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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南沙区规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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