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结,个人破产制度的本质,不是帮助老赖逃债,而是阻止老赖逃债,更重要的是,重塑社会公平。

最近,深圳女子月入4700负债2500万申请破产的新闻,引起很大争议。争议的点在于,你怎么点工资,欠这么多钱,你去申请破产,什么意思?欠钱不还,你想逃?

很多人都这么觉得,只要申请了破产,就一定能通过,欠的钱就可以不还了。

事实上,这是一个误解。很多法律专家都解释过,就不赘述了。简单来说就两点:

第一,申请了不一定能通过。因为其中的审查非常严格,尤其是你的债主会参与其中。别人不知道你啥情况,你欠我的钱,我还不知道你啥情况?

第二,通过了不代表不用还了。钱还是得还,只不过是慢慢地还、分期的还。就像罗永浩当年欠6个亿一样。今天拿不出6个亿,没关系,麻溜地挣钱去,挣一笔还一笔。当然这个过程中,就不能高消费了,也就所谓限高,直到还清为止。

所以,这就是开头一句话总结中的第一点,个人破产制度,不是帮助逃债,而是让你延期、想办法还债。

第二,为什么这个制度不单不能帮助逃债,还能阻止你逃债?

举个例子,比如说我,跟银行、亲戚朋友借了一百万。然后呢,分几次把钱取出来了。没过多久呢,我妈名下多了一套房子。并且呢,这房子是我在住。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相信所有人心里都已经猜到了,你这是在转移财产、逃债啊。

但是呢,法院就是拿我没办法,为什么?

因为法院要想证明我逃债这个恶意行为,并强制执行这套房子,还给银行和亲戚朋友,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证明哪些东西呢?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我妈买这套房子的资金来源,是我借来的、不是我自己赚来的。还得证明,我给钱我妈买房子这事,不是主观意图的赠与行为,得拿出我跟我妈合谋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诉讼的时效性等等。

总之,缺少任何一项证明,你都拿我没办法。这就是法律的严谨。

但是,如果这个时候我申请了个人破产,那么银行、亲戚朋友这些债主,就不需要去证明这些了。而是我自己,首先得诚信、得坦白,我借的这一百万去哪儿了、花在什么地方。

如果去向不明,就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因此就达不到诚信的标准,那么我就不能申请个人破产、债务延期了。

所以说,这个制度不单不能帮助你逃债,还能阻止你逃债。

其实我们还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就是,如果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会发生什么后果。

那好,既然没有这个制度,没有宽限的办法,而我现在又还不了这么多钱,那索性就摆烂,不还了。

其实这种老赖的情况还算好的,更甚者,是一点念想、一点希望都没有的人,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报复社会。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就不多说了。

这是第二点,最关键的第三点来了,为什么个人破产制度是在重塑社会公平?

这两天,很多聪明的人已经察觉了,月入4700负债2500万的关键,不在于个人破产制度,而在于他是怎么能背上这么多的债?钱从哪儿借来的?这就触及到了问题的根本。

但是,很多人只是提到了职业背债人怎么怎么样,只是刚刚摸了一下这个问题,还没有深入。

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为什么今天有这么多人,欠这么多钱?乃至于需要出台个人破产制度来应对这些人、来想办法最终让这些人还上钱。

大家都听过有限责任公司这个词。什么叫有限责任?其中就包含债务责任的有限。

比如我是公司股东,公司100万的注册资本我出了10万,我只承担10万元的债务责任,其他更多的债务我管不了,你也不能拿我私人的100万房子去抵公司的债。这就叫有限责任。

你有没有想过,公司是有限了,那个人呢?

不好意思,个人是无限责任。企业有限责任、个人无限责任,企业能破产缓冲、个人只能“逼上梁山”,那你说这公平吗?

事实上,在全社会的债务体系中,可以简单分为三个部门,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

在这个结构里,政府部门,可以以债养债,用新增债务替换到期债务。典型的就是各地的城投债操作,这是他应对债务可以使用的缓冲方案。

企业部门,分为国企和民企。国企是集体所有制,它往往享有金融体系的优待,银行也更愿意借钱给他。所以它哪怕不赚钱,它也可以债养债,甚至它还能把借来的钱,再拿出去放贷,靠这个挣钱。这个就不能展开聊了,你懂的。

而唯独,民营企业和个人,没有这种缓冲办法。但民营企业和个人不同的地方在于,民企能甩锅,个人没法甩。

典型的就是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公司欠施工方的钱,施工方又欠建筑材料公司的钱,建筑材料公司又欠它员工的钱。那钱都欠着,就开不了工,烂尾楼。房地产公司就又欠购房者的房子,购房者又欠银行房贷。所有人都牵扯到一起,谁都跑不了。

那跑不了,那就意味着倒不了。那就互相伤害吧,违约就违约吧,反正每一方都有下家兜底。

那么问题就来了,政府、企业,所有部门的债务都有兜底、都有缓冲方案、都有违约的容错机制,唯独个人没有。

这也就不难解释,同样债务压身,为什么走向极端的,往往普通老百姓。就是因为个人没有更多应对债务的方法、没有缓冲的地带、没有可以容错的机制。

但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看过去十五年中,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的杠杆率。其中,虽然企业部门的杠杆率是最高的,但居民部门杠杆率的提升幅度是最大的,从08年的17.9%,巨幅提升至24年的64%,增加了2.5倍之多。

就像我们的体感一样,其实我们很容易能感受到,近年来出台的各种刺激政策,都是在鼓励消费、鼓励借钱消费、鼓励加杠杆消费。

比如买房,首付比例10%,十倍杠杠。比如买车,给我几万元的补贴等等。总之就是鼓励加杠杆消费。

我们都知道,今天的中国是内需不足,需要刺激大家消费、投资去盘活经济。这没有错。

但是大家今天为什么不愿意消费?不是因为不想消费,而是因为不能消费。房贷、车贷、消费贷,许多人都是高负债的生活状态,和破烂不堪的资产负债表。

而应对这种状况的办法,不是去协助人们修复资产负债表,而是鼓励借更多的钱去投资和消费,并且还要保持个人债务的无限责任,没有任何缓的冲方案和容错的机会,这样合理吗?

所以,目前在深圳试行的个人破产制度,就是为了去填补这个不合理也不公平的漏洞,给予负债的个人更多的喘息机会。

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就跟我说过,个人破产制度是现代金融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这是金融的进步,也是文明的进步。其中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允许破产,而在于如何破产。

当制度,既能公正无私地严查老赖、确保欠债还钱,又能为跑滴滴、送外卖还债的普通人保留一点生存空间,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现代金融体系里打引号的“慈悲”——这种慈悲不是施舍,而是对人的尊严的基本尊重。

毕竟,一个逼人走投无路的社会,最终会吞噬所有人的安全感。这就是这个制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