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宗教活动,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非法宗教活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一)在非宗教活动场所或非政府审批的临时活动点开展宗教活动:具体包括在家庭住宅、写字楼、厂房、酒旅店、餐饮服务场所、公园广场等地举行宗教仪式、开展宗教活动,或悬挂宗教标识、播放宗教内容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宗教活动点(场所)、成立宗教组织的;
(三)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的宗教活动或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四)没有正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的宗教活动;
(五)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经批准备案,线上或线下组织跨地区宗教活动的;
(六)非家庭成员在居民区、商业网点等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讲道、祷告、唱诗等宗教活动的;
(七)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
(八)身着法袍道袍,走街串巷、入户化缘、逢人看相、推销开光护身符等佛教、道教用品的;
(九)擅自修建露天宗教造像,包括公墓内违法建设宗教造像、祭台的;
(十)擅自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的宗教教育培训、宗教夏(冬)令营的;
(十一)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许可进行网络传教的;
(十二)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开光、讲经、诵经、弥撒、追思等宗教活动或兜售宗教用品的;
(十三)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的;
(十四)经营性场所设立功德箱,提供开光、装藏等宗教服务的;
(十五)未经批准利用微信群、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以图片、音视频方式录(直)播宗教仪式的;
(十六)社会面其它传教行为;
(十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丰镇市宗教事务局:0474-3585798
丰镇市委政法委: 0474-3255714
丰镇市公安局: 0474-3204056
新城区街道办事处:0474-3252248
旧城区街道办事处:0474-3202263
北城区街道办事处:0474-3201255
工业区街道办事处:0474-3220215
南城区街道办事处:0474-3215050
隆盛庄镇:0474-3501218
巨宝庄镇:0474-3263105
黑土台镇:0474-3421008
红砂坝镇:0474-3536204
三义泉镇:0474-3422305
元山子乡:0474-3451001
浑源窑乡:0474-3441529
官屯堡乡:0474-3214004
2.现场举报可直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3.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丰镇市党政大楼7楼宗教事务局。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对象为在丰镇市辖区内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3.接报单位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丰镇市委统战部所有。
特此公告。
中共丰镇市委统战部
中共丰镇市委政法委
丰镇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2日
来源:丰镇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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