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网友咨询:
物业公司擅自上调物业费,业主能否拒绝交纳?
张健文律师解答:
业主在面对物业费涨价时,应当首先审查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涨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涨价是合理且合法的,那么业主应当按时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 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健文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张健文律师
现执业于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借贷借款、法律顾问等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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