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多个县区的主官人选迎来调整。其中既有县委书记,又有县长。笔者注意到,虽然县委书记和县长都是相同级别的领导干部,但在任命上,还是有较大不同的。

首先是决定任命的机构不同。对县(市、区)委书记的任命,是省委、市委的决定。如某某同志宣布省委、市委关于某某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某某某宣布省委、市委关于某某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任职决定。

而对县(市、区)长的任命,则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的决定。如某某同志出席会议,宣布省委组织部、某某市委关于某某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一个是省委、市委的决定,一个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的决定,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其次是出席干部会议的领导规格,也有明显区别。对于县(市、区)委书记的任命,出席领导干部会议的,一般是地级市的常委、组织部长。而对县(市、区)长的任命,出席领导干部会议的,则一般是地级市的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一个是副厅级的常委部长出席,一个是处级的副部长出席,从会议规格上,也能感受到县委书记和县长的“级差”有多大了吧?

最后还有任命的程序上存在不同。县委书记任命了就任命了,但县长不同,县长是要通过人代会选举通过的,所以任命决定的表述,基本都是:某某同志任某某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某某县政府县长候选人。然后还要加一句“县长的任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所以,县长的任命其实只是代县长,“代”字还要等人大会议后才能去掉。

信息来源:江西发布《江西五县(市、区)主官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