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南通网站消息:崇川区国振餐饮(旗下拥有满江红龙虾餐饮品牌)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金额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