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长、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政治献金等案遭羁押禁见,北院于27日做出最新裁定,延长其羁押禁见2个月。对此,精神科名医沈政男今天(29日)则于脸书发文,质疑法院延押裁定书中引用的法律逻辑,并表示“显然,台湾(地区)司法随便羁押被告,就为了办案审案方便,已经习惯了。”
沈政男于文中首先点出,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中援引“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为法院实体审理问题,与是否羁押无关。”沈政男附上司法考试试题解答,并补充说明这段话的出处,是来自一份司法考试的解答,而该解答所根据的最高法院106年台抗字第225号裁定,真正意思是:“法院审查羁押,只需认定是否存在犯罪嫌疑,无需严格证明。”
此外,沈政男强调,这仅是程度上的差异,并非说“羁押可以无视犯罪嫌疑是否仍存在”。而法官听了北检的片面说法,有没有听到这两个月来所有的新证词?沈政男质疑,“朱亚虎、刘秀玲等人的证词都对柯文哲明显有利,显然柯文哲的犯罪嫌疑已经改变,为什么在裁定书里不用论述?”
“延押就是关人,一个人犯罪嫌疑如果降低,是否继续羁押,当然应该根据新事证做犯罪嫌疑的重新评估”,沈政男表示,而这就是一种事实审,只是不用达到判刑那样的严格证据程度而已。文末,沈政男也意有所指,“显然,台湾(地区)司法随便羁押被告,就为了办案审案方便,已经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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