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方红法院通过“线上查控+线下调查+调解促和”模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促成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协议,既保障了胜诉人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赵某与周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该模式发挥了显著作用。2023年4月,周某因家中承包的260亩旱田需采购新型农机,向赵某借款人民币28万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2024年10月借款到期后,周某仅偿还本金10万元及前8个月利息。赵某多次催收未果,遂于2024年11月诉至东方红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剩余款项。经查,周某因水灾导致粮食减产,致使剩余欠款无法一次性偿还,调查中法官发现周某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社保连续缴纳9年,其工资账户近三年流水稳定,具有一定偿还能力。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进行调解。经两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调解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财产查控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线上依托执行信息化系统,第一时间冻结被执行人多个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线下赶赴到周某工作单位调查取证,查明其有稳定工资收入且持续发放。面对法院出示的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关键证据,周某表示会主动配合法院调解。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出以工资收入为基础的分期履行方案,双方表示同意并最终达成和解,周某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剩余债务按月从工资中按比例扣划,分期偿清。法院同步向周某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建立“执行专户”闭环监管资金流向,确保协议有效落实。

“雷霆行动”开展以来,东方红法院坚持“查控精准化、调解人性化、监管动态化”原则,对具备履行意愿但短期内缺乏偿债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工资查控、分期扣划等方式,既形成执行威慑,又预留履行通道,推动大量案件从“终本积压”转为“动态清零”,让更多案件在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中找到平衡点,全力兑现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

供稿:执行局

一审:管云龙

二审:赵 辉

三审:孙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