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本是‘无一事可及生人,无一言可书史册’的。但从一九五七年起,我就日益一日地想把它公之于世。”
这是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序章中,他情真意切地袒露自己心迹的内容。
作为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无疑是引人关注的。
他幼年的宫廷生活令人好奇,伪满洲国时期的自甘堕落也令人愤恨。
在和他有关的诸多内容中,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历任妻子。
其中他的第五任妻子李淑贤据说和他感情最深,相处最好。
但恐怕没多少人知道,李淑贤在溥仪死后为争遗产打了十年官司……
溥仪的最后一任妻子
溥仪的前半生几乎全部是被别人操纵的,包括他娶谁来做老婆。
他一生共有五任妻子。
其中皇后婉容因疯疯癫癫而枉死,淑妃文绣和福贵人李玉琴和溥仪离婚。
溥仪对这几人都未付出过什么真心,只是视她们为附庸而已。
溥仪唯一珍爱的祥贵人谭玉龄,最后却因为疾病而香消玉殒。
可以说溥仪的感情史简直是一场大型悲剧,傲慢的末代皇帝注定得不到真爱。
可也许是命运注定,当溥仪受到改造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他迎来了久违的爱情,他遇到了第五任妻子李淑贤。
1962年,溥仪无意中看见了一名关厢医院护士的照片。
照片里的女人笑得温柔婉约,一下就撬动了他干涸已久的心。
在溥仪多方打听后,终于打听到了这个护士的名字——李淑贤。
而后在人民出版社编辑沙曾熙的介绍下,两人终于正式见面。
李淑贤早就听说过末代皇帝溥仪,但是却从来没见过他。
在听说溥仪想约见自己后,她既意外又紧张。
可当见面后,她才发现溥仪举止文雅,谈吐不凡。
已经离异许久的她立刻就放松了下来,再看溥仪已是越看越顺眼。
而溥仪也在此时了解了李淑贤的基本情况,知道了她结过两次婚。
可看着李淑贤本身比照片更加温柔可人,溥仪也就没有在意这些。
就这样,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
当年4月30日,溥仪和李淑贤正式结为夫妻。
此时的溥仪已经55岁,李淑贤不过35岁。
但是悬殊的年龄并没有影响两人感情,他们相处得非常甜蜜。
在结婚后,李淑贤常常因为工作而夜里才下班回家。
每当这个时候,下班更早的溥仪就会跑去医院接李淑贤回家。
李淑贤常常打趣溥仪:“能让皇帝接送,放几十年前谁敢想啊。”
每当这个时候溥仪就会不好意思,嗫嚅着向她解释。
告诉她自己是个接老婆回家的普通百姓,不是什么皇帝。
有一次李淑贤值夜班却赶上了下大雨,溥仪撑着伞在医院门口站了一个多小时。
等李淑贤出来时溥仪太过高兴,奔向她时差点掉进了没盖的下水道里。
从这些生活小事上不难看出,溥仪和李淑贤确实有很深的感情。
两个人在新时代的自由恋爱,结出的爱情果实比封建婚姻要甜美得多。
可惜两个人的幸福并没有持续多久,1967年溥仪就去世了。
而在这之后,李淑贤再未改嫁。
这也能从侧面印证,李淑贤对溥仪也确实用情很深。
可她之后做了一件事却让旁人对她的真心打了个问号。
她为了争夺溥仪的遗产竟然打了足足十年的官司。
溥仪遗产风波
1967年时,溥仪是因为严重的尿毒症去世的。
治疗尿毒症的花费是十分庞大的,这也导致溥仪去世后其实几乎没有留下财产。
溥仪当时做文史馆员时,每月工资只有一百元。
经过长久治疗,他去世时家中所剩不过几十块而已了。
本来这基本算是片瓦未留了,根本不存在什么遗产。
可是之后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溥仪突然就冒出来许多财产。
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时,曾经写下过悔过自传《我的前半生》。
因为书中有许多宫廷逸闻,还有溥仪身为皇帝的心路历程,所以非常受欢迎。
为了出版此书,群众出版社就承担了对此书的校对、整理等工作。
出版社员工李文达曾经就和溥仪一起,完成了对《我的前半生》的出版准备工作。
溥仪和李文达也因此共同获得了稿酬,总计5850元。
本来这是溥仪的身前事,稿酬也早就花光了。
可之后的一部电影,却再次让这本书成了香饽饽。
1983年,电影《末代皇帝》正在筹备拍摄。
为了尽量还原溥仪幼年生活和心路历程,《我的前半生》就成了电影的必需品。
可用别人的书拍电影是要给版权费的,那版权在谁手里呢?
溥仪死后,李淑贤作为妻子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的前半生》版权财产的拥有者。
但是或许是因为价格不满意,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授权给《末代皇帝》剧组。
可她不给,有人给啊。
之前和溥仪共同编修《我的前半生》的李文达,绕过李淑贤和剧组签了合同。
李文达认为自己曾经和溥仪一起编修校对才让此书出版,所以自己也有一部分版权。
可李淑贤认为这书是溥仪自己写的,现在只有她这个妻子才有版权。
就这样,两个人因为都想独吞天价版权费而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官司。
1986年,法院判决《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由溥仪和李文达共有。
溥仪去世,该书附带的经济权益则由李淑贤和李文达共享。
李淑贤对此判决十分不服,再次上诉。
就这样案子兜兜转转,审了停,停了审,直到1996年才有了结果。
1996年,北京高院给出了最终判决。
认为《我的前半生》由溥仪单人创作,李文达并没有参与创作。
因此认定此书版权和经济权益均属于溥仪,溥仪去世就归属于李淑贤。
只是李淑贤是永远见不到判决结果了,1993年她就已经因肺癌离世。
而她也无儿无女,从她死后《我的前半生》就成了无主之物。
溥仪没有给李淑贤留下多少钱,只留了一本搅动风波的自传。
而李淑贤为了把这本书的经济收益独吞,这场官司持续了十年才有了结果。
可人都不在了,就算这本书的版权再值钱又有什么意义呢?
结语
李淑贤和溥仪的结合最开始并不为人看好。
但他们却突破了年龄的限制,成为了一对令人羡慕的甜蜜夫妻。
但造化弄人,溥仪的突然离世给了她狠狠一击。
好不容易给她留下本能大富大贵的自传,却又因为版权争端而十年诉讼。
直到她死,都没能等来案件的最终结果。
命途如此多舛,不知道她是否会后悔曾经嫁给溥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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