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工伤后
如何申领工伤待遇?
—— 小编来告诉你 ——
问
参保员工被认定为工伤/伤残后,如何申领工伤待遇、待遇如何发放?
(一)待遇申领
1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领:
(1)申报情形:
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直系亲属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联网结算的,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推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异地就医治疗的,可提供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资料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2)所需资料:
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递交纸质资料,填写《四川省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并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和医疗费明细清单。
其中门诊医疗的,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处方笺、检查报告单等相应佐证材料;
住院医疗的,还需提供出院病情证明书记录原件、住院期间的全套病历档案等,使用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还应当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
属于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赔偿的,还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若涉及第三人暴力伤害等造成工伤等特殊情况的,需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2
伤残待遇申领:
(1)申报情形: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达到一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达到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的,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活护理费。
(2)所需资料: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线下办理的,经办人需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递交纸质资料,填写《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已数据协同的免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已数据协同的免提交)、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等相关账户信息。
(二)发放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原则上发放至工伤职工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供养亲属抚恤金原则上发放至供养亲属本人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不含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的,应当填写《四川省用人单位代发工伤待遇承诺书》,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问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一
及时就医,
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职工发生工伤后:
应当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病)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职工在参保地以外发生工伤的:
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伤情相对稳定后,转回参保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
及时认定,
确保职工工伤权益
二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
伤情严重,
及时进行伤残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申领待遇,
工伤保险发挥效力
四
职工工伤认定结论出具后
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可凭职工就医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医疗费用申报;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出具后
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可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及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手续。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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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宾丨责编:小站长丨编审:小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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