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预拘留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4日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名单
01
姓名:吴志升,住址:汉中市城固县原公镇陈家村4组,公民身份号码6123221989******10。
执行案号:(2024)陕0702执3991号。
02
姓名:张虎,住址: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东路54号附46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86******1X。
执行案号:(2024)陕0702执4051号。
03
姓名:任飞,住址: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梧凤村6组4号附2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82******18。
执行案号:(2024)陕0702执4108号。
04
姓名:任小雨,住址:汉中市汉台区汉丰路44号3号楼10C2室,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62******19。
执行案号:(2024)陕0702执恢280号。
05
姓名:贾妍,住址:汉中市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二里社区二组217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41998******27。
执行案号:(2024)陕0702执恢297号。
06
姓名:王树刚,住址:汉中市汉台区望江路1077号1号楼2单元501室,公民身份号码6123251972******55。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08号。
07
姓名:杨辉,住址: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东风村六组318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11988******30。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154号。
08
姓名:黎腾泽,住址:汉中市汉台区梧凤村6组17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77******14。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268号。
09
姓名:苏汉武,住址: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焦牛村2组8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91******72。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1963号。
010
姓名:陈锐,住址:汉中市宁强县汉源镇羌州路南路王家坝居民区,公民身份号码6123261985******11。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2281号。
011
姓名:渠轩玮,住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520号附24号101室,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85******31。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382号。
012
姓名:唐春,住址:汉中市南郑区小南海镇青石关村十组035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11989******12。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59号。
013
姓名:武斌,住址:汉中市汉台区北一环路473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011995******37。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904号。
014
姓名:申芳,住址:汉中市汉台区虎桥路清华苑小区,公民身份号码6123221971******20。
执行案号:(2025)陕0702执恢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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