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影视剧,还是书籍小说中,在古代总会看到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或为主角,或为配角,但都在剧情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个群体被称之为“街头艺人”。
在观众印象中,街头艺人都是走投无路,吃不起饭,活不下去的可怜人,没办法才走上街头去卖艺为生。
实际上并非如此,不可置否有些确实是可怜人,但还有一些人,他们做的事,足以颠覆我们的认知。
古代街头艺人中,不乏为牟利而突破人性底线的恶徒,他们制造的人间惨剧,往往裹挟着封建社会的血腥与愚昧。
不信看一些案例。
瓮中仙童
比如康熙年间,山东掖县的杂耍艺人用药物将学童四肢缩至一尺,囚于陶瓮表演"瓮中仙童",或是同治年间乞丐将活人砍去四肢、剥皮覆蟒,制成"人面蛇"招揽看客,受害者喉咙被毁仅能发出诡异声响,皮肉糜烂与蛇皮粘连成畸形肉块。
这种暴行不仅为骗取钱财,更深层动机源于民间对"祥瑞异兽"的迷信崇拜,恶徒们甚至会在行刑前给受害者喂食致幻药物,使其在极度痛苦中产生扭曲笑容,营造"神兽通灵"的假象。
还有路歧艺人勾结黑市,将拐卖妇女伪装成"蛇精转世",利用特制铁笼与灯光营造妖异氛围,待观众投钱至特定数额便触发机关使"蛇女"痉挛吐信,实则受害者脊柱早被铁钉固定成反弓状。
更有甚者以"仙丹表演"为幌子,先展示吞剑、吐火的真功夫博取信任,再向围观者兜售掺入砒霜的"长生丸",导致多人慢性中毒而亡。
这些暴虐手段虽屡遭官府严惩,如掖县县令当场杖毙囚童艺人、同治县令将制作"人面蛇"的乞丐就地正法。
但底层民众的猎奇心理与生存压力,仍使此类畸形表演在城乡结合部阴魂不散,成为农业文明暗角里蠕动着的罪恶脓疮。
苏州街头的“狗熊人”
乾隆三十年的苏州观前街,一个乞丐牵着“狗熊”敲锣打鼓。
那畜生能写“福”字,还会作揖讨钱,围观百姓把铜钱砸得叮当响。
直到新任知县掀开狗熊皮,露出个浑身溃烂的人,他叫金汝利,十年前被灌哑药、剥皮缝熊,后背的针眼还淌着脓血。
就连知县都看不下去,他审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也见过各种复杂而腹黑的人性,却从未见过这么恐怖的害人手段,甚至可以说,施害者已经没有了人性,在他们眼里,生命如同草芥。
知县决定,要严惩罪犯,杜绝以后再滋生这样的组织,防止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
这种惨绝人寰的勾当,就是古代“采生折割”的典型。
按《辞源》解释:“采”是抓活人,“生”指健康孩童,“折割”即刀劈斧砍。明朝《大诰》记载得更直白:“将人致残,或制为鬼怪,以行妖术骗财”。
还有丐帮头子,能把孩子塞进坛子养十年,只露个畸形脑袋在外讨钱。
千年恶习
北宋淳化元年,峡州乡民向祚为十贯钱,把邻家女童剁成“人牲”祭鬼。
县衙档案里写着:“割耳鼻,断四肢,血洒神坛”。这可不是孤例,元朝王万里更变态,他专挑俊俏少年,剜心取肝炼“人丹”,还让受害者家属花钱赎尸。
考古学家在殷墟发现的人祭坑,佐证了这种恶习源自商周巫术。汉代《淮南子》提到的“人烛”,就是把活人浇蜡制成灯台。
到了明清,妖人竟用开水烫烂孩童皮肤,趁血肉模糊时缝上狗皮,造出“人面犬”招摇撞骗。
其实这些在古代,因为信息闭塞,老百姓认知不足,他们对此并不了解,加上环境、社会等因素,甚至大部分人听闻这些事,依然抱着旁观者的心态观看。
只是现在再听闻这些事,会感觉很不可思议。
为了牟利,人性根本经不起考验,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可能就是封建王朝最真实的写照。
大明律的滴血铡刀
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听闻南京丐帮把女童做成人彘,气得摔了茶碗。
次日颁布《大明律》:“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妻儿流两千里”。有个苏州乞丐因此被剐了三千六百刀,刽子手专门留他喉咙,让惨叫声传遍刑场。
这可不是做样子。万历年间徽州府志记载,某县令逮住个“造蛇人”的妖丐,他把男童脊柱打断,裹上蛇皮训练扭动。按律法,不仅主犯凌迟,连买“蛇人”表演的富商都被充军。
明朝三百年间,仅《刑案汇览》就收录了四百多起“采生”案,个个都是千刀万剐的重刑。
虽然封建王朝的那些统治者,他们为了巩固集权,会采取一些酷刑,但那也只是建立在巩固集权的基础上,民间为牟利做这些事,对他们来说是难以容忍的。
换个角度想,也是对集权的挑战。
生死挣扎
光绪年间的北京天桥,有个“花瓶姑娘”轰动全城。竹帘后传出娇滴滴的声音:“爷赏个铜板,奴家唱曲儿”。
掀开帘子才知,那是个塞在瓦罐里养了十五年的畸形女,双腿早已萎缩成麻杆。
更惨的是广东“铁链奴”。
2010年东莞街头,女白领卢小燕认出个断手断脚的乞丐,竟是她失踪十年的堂弟。没等报警,丐帮打手就当街把人拖走,这些“采生折割”的现代余孽,至今还在东南亚流窜作案。
除恶剑与招魂幡
从元朝《元典章》到清朝《刑律人命》,历代法典都把“采生折割”列为十恶不赦。但人性之恶总在钻空子:乾隆年间还有妖道用孕妇胎盘炼“子母丹”,嘉庆朝出过“食髓妖僧”专吸童男精气。
值得庆幸的是,2015年我国修订刑法,增设“故意伤害致人严重残疾”最高可判死刑。
那些藏在阴影里的罪恶,终将在法治阳光下无所遁形。
正如故宫研究员朱家溍在《退食录》所言:“除恶务尽,方对得起地下的累累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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