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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个人可选哪些方式办理年度个税汇算

Question

小李是一家企业的员工,请问小李可以选择哪些方式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Answer

  • 答:《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办理汇算清缴:(一)自行办理;(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当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的,单位不得代为办理;(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委托办理的,纳税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优先通过个税APP、网站办理汇算清缴,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应当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25年2月26日在政策法规-文字政策解读版块发布《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答》第七问“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汇算?”解读如下,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年度汇算。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个税APP及网站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因此,小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自己办,即小李自行办理。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