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甲与成都某某种植专科门诊部的纠纷。这案子可是经历了一审、二审,最后唐某甲还不服,申请了再审,结果再审申请也被驳回了。这背后到底有啥故事,咱们一起来扒一扒。

基本案情

唐某甲从2014年开始,就在成都某种植专科门诊部接受种植牙及相关治疗,一直到2021年。没想到,这治疗过程并不顺利,最后双方还因为费用问题闹上了法庭。唐某甲除了质疑门诊部提供的《费用清单》是伪造的之外,还认为自己是消费者,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门诊部得退费并加倍赔偿。

再审焦点之一:唐某甲算不算消费者,能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院认为,这起案件属于医疗服务纠纷,唐某甲购买案涉种植体和牙冠是医疗行为中的一环。而且唐某甲本身是医疗工作者,因熟人介绍到门诊部治疗,他具有不同于非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对治疗环节更熟悉,对医疗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也有更高的辨识力,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门诊部存在欺诈事实。同时,法院认为,患者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医疗服务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院裁定:再审申请被驳

案后延伸:

虽然在这种传统医疗服务关系中,一般不认为患者属于消费者,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在司法实践中,营利性医疗美容服务纠纷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且未来有可能延伸导营利性诊疗服务领域。被最高 人民法院收录入案例库的“孙某某诉北京某医美诊所案”(2024年)中,法院认为,医美机构虚假广告构成欺诈时,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这个趋势值得医疗机构和患者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