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5庭对涉嫌杀人及藏尸的中国籍A某(40多岁)作出判决,认定“全部犯罪事实成立”,判处其17年有期徒刑。
A某于去年11月26日在京畿道水原市自宅内,多次击打妻子B某头部并扼颈致其死亡。作案后,A某用被子包裹尸体藏匿于车辆后备箱,并将车辆停放在住宅附近的公共停车场。
今年2月3日接到B某友人报案后,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自案发时起B某手机通讯记录、信用卡使用记录等“生命迹象”全部中断,最终于2月19日在其住所将A某紧急逮捕。当时B某尸体仍藏于车辆后备箱,已出现部分腐败迹象。
庭审中A某承认犯罪事实,但就作案动机仅模糊表示:“遭遇电信诈骗经济困难”、“妻子患有抑郁症”、“案发时妻子先抓我头发”等,未能明确说明。
检方在上月8日的终审中指控A某“杀人动机不明且嫁祸受害人”,求刑30年。
法庭指出:“被告与受害人结婚11年,却因金钱纠纷施暴杀人。受害人在共同居住的家中遭配偶杀害,其身心痛苦难以估量”、“被告不仅藏尸后备箱,还冒充受害人向亲友发信息,向侦查机关虚假申报离家出走,致使案发三个月后才被发现尸体。从侦查阶段到庭审期间,被告屡次推翻供述、推卸责任,反省诚意存疑”。
对于17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将承受的巨大冲击,以及受害者家属遭受的精神创伤且不予宽恕等情况,必须严惩。但综合考量本案属突发性犯罪及被告部分悔罪表现等因素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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