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深夜有博主爆料称,第一次看到事业单位也有被注销的。看来事业单位也不是铁饭碗呀。

今天飞机上看报纸,第一次看到事业单位注销公告。在我们的既往印象中,事业单位应该是非常稳定的,一般不会注销,也不容易下岗。现在看来注销还是有可能的。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根据该博主发帖信息,这是报纸上发布的公告。

注销公告

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福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福州市农业机械监理所、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6月7日起90日内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福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福州市农业机械监理所
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5年6月7日

从这份公告来看,上述4家单位即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已申请注销,进入清算程序。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一般来说,单位注销后,编制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安置。也有人员全部退出编制,转为国企职工的。

也有网友指出,这几个单位注销后,执法职能统一归口到新成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那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怎么回事呢?

据公开信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成立时间因地区而异,从2003年到现在都有相关的组建活动。一些地区在2003年左右开始成立农业执法大队。

而此前关于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称作“农管”,戏称“‘农管’来了,农民慌了。”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究竟是干什么的?它如何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它会不会增加农民负担,甚至影响农民的正常生活?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专题报道解答,提到这个组织的职能

该报道指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是什么事都管,它的职责是法律规定的,具体范围都在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执法指导目录中,在网上都可以查到。有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比如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有为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比如查处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的行为。总之一句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至于有网友提到的“禁止农民房前屋后种瓜种菜”“不许村里养鸡养鸭”等,不在执法范围之列。

我们再回到开篇博主的发帖,哪怕单位注销了,事业编肯定还是体制内,其个人的编制还在,只是要分流或合并到其他单位。这一点,与企业职工下岗分流,性质完全不同。

由此可见,如今大学毕业生削尖脑袋考编,这个认知逻辑并没有问题。铁饭碗在手,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此生衣食无忧不是梦想,而是妥妥的现实。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