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

然而,有群众不仅不理解执勤交警的良苦用心,不配合交警工作,甚至阻碍交警执法,蔑视法律法规,结果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5月20日19时许,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洪山中队在铁丝塘镇晨光村路段开展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查获肖某根涉嫌酒驾。

在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过程中,肖某根拒不配合,多次挣脱执勤民警控制试图逃跑,甚至躺在警车车底妄图逃避执法。

阳某顺、阳某子、肖某在现场以吵闹、拖拽、推搡、阻拦交警及帮助肖某根逃跑的方式阻碍执勤民警对肖某进行酒精检测,致使当日酒驾查处工作中断,一民警受轻微伤,并引起群众围观,影响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直至6月12日,衡南县公安局已对阻碍警察执行职务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严查酒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举措。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执法权威不可侵犯!任何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配合执法工作,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若对执法过程有疑问,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

▌来源:衡南公安 编辑: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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