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坚持一下就到了!”

不少驾驶员为了早点结束行程

驾驶途中倦意来袭仍“咬牙坚持”

疲劳驾驶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会导致驾驶员的反应力下降、迟钝

甚至出现瞌睡乃至睡着的情况

一旦车辆失去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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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曝光近日查处的4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6年6月24日5时56分许,国道108线忻府区境内。陈某驾驶号牌为豫HN3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巡逻交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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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7月2日5时55分许,京昆线忻府区境内。袁某林驾驶号牌为鲁PAT5**的重型货车因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巡逻交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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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袁某林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6年7月3日5时50分许,国道337线忻府区境内。王某驾驶号牌为冀J3G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巡逻交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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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6年7月6日6时33分许,国道108线忻府区境内。郭某飞驾驶号牌为冀A08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巡逻交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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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郭某飞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疲劳驾驶的危害

01

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

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挡不及时、不准确。

02

03

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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