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办理条件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组织章程与必要管理制度。营业执照名称中一般应包含 “鉴定”“鉴证”“评估” 等字样,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价格鉴证评估” 或与之相关的表述。

人员配置:配备至少 8 名持有价格鉴证师,其中至少有 4 名为价格鉴证师。公司股东中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应持有价格鉴证评估相关证书。所有专业人员需持有中国价格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连续 6 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公条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配备必要的办公、实验或检验设施,以及评估工作所需的设备和技术支持。

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确保评估工作规范、准确进行。

诚信记录:申请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会员要求:申请企业及持证人员需是中国价格协会或省级行业协会会员,并定期缴纳会费。

二、具体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向机构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所属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初步审核:价格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要求后,正式受理申请。

全面审查:价格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对申请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内容包括资质、人员、设施、管理等多个方面。部分地区可能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机构的实际经营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

公示:审查通过后,价格主管部门将拟认定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发证:公示期满无异议,价格主管部门正式颁发《价格鉴证机构执业登记备案》,机构正式获得合法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