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严肃处理。该公司被查出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等,因此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1万元。

与此同时,多名涉事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时任该公司银保客户经理的刘婉怡,因违规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副总经理朱家厂,因编制虚假资料、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时任总经理王可,因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同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此外,时任个人代理人的庄凤云,也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而另一名时任个人代理人的庄云峰,则因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