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杀人!我就是喝多了瞎说的!"

顺治十五年(1658年)秋,山东淄川县衙内,村民胡成跪在堂下,面如土色。就在昨日,他还是村里良民;而今日,他竟成了杀人抛尸的重犯。

这一切,都要从那个要命的酒局说起。

1

那日午后,胡成到邻村妹妹家做客,推杯换盏间,胡成已喝得满面通红。

回村路上,胡成醉醺醺地晃到村口大槐树下,那里正聚集着几个乘凉的村民。

"哟,你这是去哪发财了?"邻居冯安与胡成打起招呼。

胡成酒劲上头,当即掏出两块银元宝"啪"地拍在石桌上:"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这可是爷用命换来的!"

见众人惊疑不定,胡成越发得意,道:"昨日有个客商从南山过,我看他行李沉重,就......"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推到枯井里去了,这银子便是从那客商身上得的。"

胡成的话让大家大吃一惊,一个个都面面相觑,但冯安却面露不信之色。

“你就吹吧,你抢劫杀人,然后只得到这么两锭银子。”

“你别不信。”胡成见冯安不信,马上着急了,“不怕告诉你,我家里还有百两白银,不信,跟我去家里看。”

说着就拽着冯安往自己家走,到了家,胡成打开箱子,里面果然露出一箱白花花的银子,这数量,真有一百两。

冯安看得心惊胆寒,赶紧告辞离开。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跑到县衙击鼓鸣冤,状告胡成杀人劫财。知县费祎祉立即派衙役前往南山枯井查探。

"大人,井中确有男尸一具,只是那尸体只有身子,却不见头颅。我们在附近仔细找寻了都没有找到。"衙役的回禀让费祎祉心头一颤。

据手下衙役禀报,尸体脖颈处刀口整齐,显然是用利器割下,可头颅不翼而飞。而胡成昨日炫耀的百两银子,此刻成了最具说服力的物证。

于是,费祎祉将胡成缉拿到案。

2

"大胆胡成!"费祎祉惊堂木一拍,"你昨日亲口承认杀人劫财,如今尸首已经找到,还有何话说?"

胡成此刻酒早醒了,冷汗浸透衣衫:"大人明鉴,小的就是喝多了吹牛,我就算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做这种杀人的勾当啊!"

在这里,我们先来认识以下审理本案的淄川知县费祎祉,他可是清代刑名史上一位被严重低估的破案高手。

费祎祉,字汉仙,浙江乌程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进士,与后来编写《明史》的朱彝尊同科。他在刑部观政期间,就因破获"京城连环盗马案"崭露头角,被外放山东历练。

就在胡成案发当月,费祎祉刚推行了一项革新:"两造隔离问供法"。要求原告被告分开审讯,避免串供。此法比西方"隔离审讯"制度早了两百余年。

值得一提的是,费祎祉与后来写作《聊斋志异》的蒲松龄交情匪浅。当时19岁的蒲松龄正在备考童试,常去县衙旁听审案。

这段经历深深影响了蒲松龄的创作。研究者发现,《聊斋》中《胭脂》《于中丞》等破案故事,很可能取材自费祎祉的真实案例。

知识窗:

清代知县审案要过"五关"——验尸关、取证关、口供关、律例关、上报关。一着不慎就会遭上司驳诘。费祎祉任内案件"无一被驳",堪称奇迹。

3

此时,面对衙役的禀报和胡成手中的赃银,费祎祉厉声对胡成说:“如今证据确凿,你又亲口承认杀人抛尸,你还有什么话说?”

胡成早已吓得面无人色,跪在地上抖得如筛糠。他结结巴巴地说:“大人,草民真的没有杀人,家中的百两银子是妹夫托我购置田产的订金,绝不是抢劫来的财物。”

费祎祉听了,当下命人传唤胡成的妹夫郑伦来问话,结果,确实有这么回事。

然而,费祎祉依然一拍惊堂木,对胡成厉声说:“即便你妹夫确实将银子托付于你,却也不能证明这些银子不是你另外抢劫而来的。如今尸体已经找到,你已百口莫辩,还是尽快交代头颅的去向。早些交代,你也少受些苦。”

胡成只一个劲的磕头喊冤,随即费祎祉便命人带着胡成出去寻找消失的头颅,可整整一天下来却一无所获,最后费祎祉把胡成关入死牢。

费祎祉又命人在周边村镇张贴告示,若谁家有家人失踪,可赶紧来衙门报案,辨认尸体。

告示发出仅仅两天,就有一个素衣少妇跌跌撞撞冲上公堂。

4

"求青天大老爷做主,严惩凶手,为民女的丈夫讨回公道!"这位少妇声泪俱下地哭诉。

费祎祉赶紧让妇人起来并仔细询问。这妇人自称她是死者的妻子王氏,死者名叫何强,前些日子外出经商就一直未归,没想到竟被贪财的胡成杀死了投到井里。

费祎祉问王氏:“井中确实发现一具尸体,但那也不一定就是你的丈夫。”

王氏则非常确定地回答:“民女确定那就是亡夫。”

于是费祎祉又命衙役把尸体抬出让王氏确认,王氏只远远一看便一边哭一边说那就是自己丈夫的尸体。

于是费祎祉对王氏说:“如今凶手已经找到并且关押起来,所以你无需担心。只是目前这尸体并不完整,头颅一直没有找到,等找到头颅,这个案子就可以结了。”

王氏退下,费祎祉又命人张贴告示,说若有人能找到本案失踪的头颅,可得一千铜钱。

告示刚刚发出不到一天,就有人来到衙门,自称找到了何强的头颅。

来人名叫王五,是附近的村名,他说头颅是他在田头偶然挖出来的。

费祎祉立刻命人去比对,结果果然与尸身完全吻合,丝毫不差。

“不错,你发现头颅,对本案有功,这一千铜钱本官会履行诺言给你的。”费祎祉对王五点了点头。

“多谢大人!”王五大喜,立刻跪下磕头。

“不过,还请你在此稍等片刻。”费祎祉又说,“这死者何强的妻子王氏一直在等待结案,我先将她唤来认尸,这样等案子结了,再把赏银给你。”

于是王五磕头谢了,费祎祉则传唤王氏。

王氏很快就来了,一到公堂,就对费祎祉千恩万谢。费祎祉好言安慰了几句,然后对王氏说:“如今头颅找着了,不过,你知道杀害你丈夫的凶手是谁吗?”

王氏一愣,说:“不是胡成吗?”

费祎祉随即哈哈大笑,说:“非也,你和王五才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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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和王五一听,顿时吓得面色惨白,不停地喊冤。

费祎祉冷笑一声,说:“我早就看出这案子有异,胡成根本不是凶手,所以放出诱饵,只是没想到刚一放出,你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咬钩。”

看王氏和王五依然一脸迷惑,费祎祉继续解释:“胡成酒后说自己杀死一个客商,可井中的尸体手掌茧厚如锉,显是常年务农所致,而且从尸体的衣裳来看,如此破烂的着装实在不像一个商人,根本就是个农民,这样的人身上怎会有大量银钱?所以,恐怕胡成手中的银两确实是他妹夫给她购置房产用的,只是胡成酒后吹牛说他杀人抛尸于南山枯井,结果世间竟有如此巧合之事,真就有人杀人抛尸到这口井中。但此事毕竟太过巧合,我必须仔细确认。”

顿了一会,费祎祉则继续说:“后来,你说井中之人是你的丈夫,可你根本还未看到尸体就如此确定。你为什么能这样确定?万一你的丈夫只是失踪或者他虽然身死,但枯井中的尸体其实另有其人。你的确定非常不符合常理,这只能说明,你早就知道何强已经死在这口井中。

听到县令的这番推理,王氏面白如纸,她低头不语,而一旁的王五则坐不住了,一边磕头一边说:“老爷,我只是发现了何强的尸首,这起案子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费祎祉冷笑一声,转向王五:“发现枯井中的无头尸之后,我暗中派人寻找头颅许久都一无所获,而你,我刚刚发出悬赏令,你立刻就找到了头颅呈上来,我由此判断,这头颅根本就是你藏的。你以为胡成已经替你俩顶包,也就不必担心自己被抓,如今又有赏银摆在那里,自然就欣喜地提头来领赏。”

听到此言,王五终于也什么话都说不出,面对费县令的精妙推理和巧妙布局,二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王氏与王五早就有奸情,二人串通一起将王氏的丈夫何强杀了,尸身丢到了南山的枯井中,头颅则被王五埋了起来。

结果,胡成酒后的吹牛居然一语成谶,误打误撞发现了井中的尸体,而且还替二人背了锅。于是,这两人便想加一把火,把胡成的罪名坐实了,这才一再出面推动案情,却没想到被费祎祉一下看破,反而暴露了自己。

最后,王氏被凌迟处死,王五斩立决,而胡成则获赠费祎祉亲题戒言木牌:"祸从口出 富不露白",估计这位老兄此后再也不敢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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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已经说过,蒲松龄与费祎祉关系匪浅,所以,在蒲松龄的大作《聊斋志异》中其实可以看见这起案件乃至费祎祉的影子。

比如《聊斋》中,于成龙破获一桩"自首杀人案",凶手同样因酒后狂言被控,最终真相大白。

但历史上的于成龙并未审理过类似案件,显然蒲松龄将费祎祉的破案手法"嫁接"到了更知名的清官身上。

蒲松龄在《聊斋》中塑造了许多明察秋毫的官员,如《胭脂》中的施愚山、《诗谳》中的周元亮,其断案风格均带有费祎祉的影子。

他在《淄川县志》中直言:"费公断案,如烛照幽,虽老吏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