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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6月16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公示,公告如下: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5 年5月26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吴法院”)作出(2025)苏 0214 破申37号《决定书》,决定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同日,新吴法院作出(2025)苏0214破申37号《预重整管理人确定书》,指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和江苏漫修(无锡)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无锡尚德预重整工作,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预重整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截止日(2025年7月16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二、申报方式

为节约债权人申报成本,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效率,本次债权申报以“线上申报+线下邮寄债权申报材料”的形式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一)线上申报网址

申报网站地址:https://zgsb.jiulaw.cn/v2/virtual/7971995

(二)线下邮寄债权申报材料的联系地址

联系人:阙律师、邱律师

联系电话:18036889451、18036890391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12号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债权申报原则上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债权人无需前往现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如确有需要现场沟通的事项,可与预重整管理人进行预约。

2、线上申报经形式审核通过后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以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线上申报的债权人须向管理人邮寄纸质债权申报材料。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内提交纸质债权申报材料的,视为没有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3.债权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链接方式或联系预重整管理人获取文书模板,如实填写后签章、捺印提交。

4.若后续无锡尚德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阶段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5年6月16日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决定书

2025年4月27日,申请人无锡市斯威克科技有限公司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债务人)移送执行转破产审查并申请对尚德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收到申请后依法通知了尚德公司。2025年5月26日,尚德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称因经营不善导致尚德公司目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公司系光伏行业先驱,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光伏产业前景较好且有意向投资人,具备预重整价值和条件,希望进行以庭外重组成功为生效条件的庭内重整(以下简称预重整)。

本院认为,破产重整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可以先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因此,为有效甄别尚德公司的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决定如下:

一、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尚德公司进行预重整。

二、预重整期间,尚德公司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本院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

(三)清理公司财产,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四)停止对外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五)配合预重整管理人调查,配合审计评估,如实回答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时向预重整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资产状况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预重整管理人的监督;

(六)与债权人、出资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

(七)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对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八)债务人不得滥用预重整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九)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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