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明见局

作者|周叙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突然发布重磅处罚公告,揭开了医药行业的一桩大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自然人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合计3.62亿元的罚没款处罚,同时对相关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药企突遭重罚,垄断行为浮出水面

这一事件的核心,是四家药企对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长达两年半的垄断。

自2021年11月起,郭某某通过沟通联络、组织聚会、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四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涨价,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

随后,四家企业同步停止对外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并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8000元/公斤提高到1.3万元/公斤。

在2024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立案调查后,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作出上述处罚。

受此消息影响,当日津药药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三家涉事公司股价集体下挫。

“救命药”为何沦为垄断暴利工具?

“救命药”为何沦为垄断暴利工具?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是生产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主要原材料,该注射液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在疫情期间更是被编入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第十版),用于重症新冠肺炎临床治疗,成为危重症患者的“救命药”。

在2021年11月-2024年3月的疫情高峰期,市场对该药需求激增。

而上述四家药企却借此机会,通过签订垄断协议,统一控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的供应和价格,形成价格同盟。

他们将原料药价格从0.35元/支哄抬至最高98.76元/支,涨幅接近282倍。

这种疯狂涨价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更直接加重了患者的医疗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市场结构来看,原料药领域具有特殊性,市场集中度较高。

与制剂市场相比,原料药生产企业数量相对较少,部分品种甚至呈现寡头垄断格局。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少数企业容易通过合谋来控制价格和供应。

此外,原料药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资金和政策门槛,新企业进入市场难度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现有企业的垄断行为。

在本次事件中,四家药企能够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长达两年半,正是利用了市场结构的这些特点,以及疫情期间市场需求大增而供应相对集中的时机,实现了对原料药价格的操纵。

不仅被罚,市场也被挤占

不仅被罚,市场也被挤占

津药药业:被罚没6919万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51.85%。作为国内甾体激素龙头企业,其2024 年原料药业务收入占比达38%,地塞米松相关产品贡献超20%利润。此次处罚直接导致其2025年一季度研发投入缩减12%,短期偿债压力陡增,流动比率从1.8降至1.5。

联环药业:6104万元罚没款相当于2024年净利润的72.53%。这家以甾体药物为主业的国企,2024年地塞米松原料药收入占比19%,处罚后被迫暂停3条生产线技改计划,库存周转天数从68天延长至92天,现金流缺口达1.2亿元。

仙琚制药:1.95亿元罚没款占2024年净利润的49.17%,叠加地塞米松制剂未中标国家集采,2024年原料药收入同比下滑13.4%。更严峻的是,其核心产品醋酸泼尼松龙原料药市场份额从35%降至28%,被未涉案企业抢占。

此外,这四家企业将合计投入8000万元用于反垄断整改,包括解散原采购委员会、聘请第三方合规机构、建立价格监测系统。仙琚制药新增15人的合规部门,年度运营成本增加1200 万元。

而未涉案的上海新华联制药借机扩大地塞米松原料药产能,市场份额从12%提升至25%;山东某民企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以低于垄断价格30%的报价中标国家集采,抢占 20% 市场份额。

这场风波撕开了原料药行业“高垄断、高利润”的遮羞布。当救命药沦为牟利工具,企业付出的不仅是财务代价,更是用数十年建立的行业信誉与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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